从4月1日起,中国将对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此项举动被认为是中国开启税改的先声。最新一期的《瞭望》报道说,此次调整未将别墅等高档住房、私人飞机、高档家具等纳入征税范围,调整不可能一步到位。
报道说,本次消费税调整税目有增有减,税率有升有降。鼓励环保、节约,抑制奢侈性消费等理念十分明显。其不仅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消费税调整,更可看作是中国2006年的税改先声。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安体富指出,消费税调整其实是新一轮税改中相对简单的一项,之所以引起较大关注,在于其几乎涉及每个消费者。
当前,扩大消费是中国经济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那么调整消费税,会不会对扩大消费产生不良影响?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认为,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主要是为了引导生产和消费,促进环保和节约,其中,一些新增税目主要是对那些高收入阶层的娱乐项目征收消费税,不会对扩大消费产生影响。在安体富看来,目前较大的收入差距已经影响了人们的消费倾向。收入较低的人消费倾向高,但是消费能力不够;而高收入者的消费倾向较低,虽然有钱但是不愿消费。对高消费的项目征收消费税,正好有利于调节目前较大的收入差距。而且,高收入者缴纳的特别消费税,还可以转移支付给财政。
但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看,像别墅等高档住房、私人飞机、高档家具等并未纳入征税范围。在消费税调整消息公布前,北京大学教授萧灼基就曾在“两会”上提议,对购置豪华住宅、名牌轿车、高档休闲娱乐等一些高消费行为征收特别消费税,还有学者提出对歌厅舞厅、大吃大喝等高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但本次调整并未涉及。
谈及此,安体富首先认为调整不可能一步到位。这次调整只是一次阶段性调整,今后会根据经济发展再作适时调整;其次,安体富强调,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会不断涌现新的消费项目,但调节高低收入的差距,不能只依靠一个税种。例如,高档住房,就可以通过物业税的征收来调节;第三,相对于其他税种,消费税容易界定、征收起来也比较简单易行。增加新的税目,也必须考虑税种的特点。例如,如果要对吃喝高消费征税,就必须对高消费的标准做出明确的界定,否则征收起来难度很大,曾经实行过的宴席税最终取消,就与征收难度大有关。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也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回应,其指出,目前由于征管条件和技术上的一些原因,对有些产品很难征收消费税,主要原因是对这些产品的档次界定比较困难,征管上达不到要求。同时,这位负责人强调,征收消费税也要考虑对消费需求的影响。消费不足仍然是当前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利因素,在选择消费品征税时,必须考虑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需求的影响,以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