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十一五”初期,能源税收的增长速度将仍然较快,但整个“十一五”期间,会呈现由快到稳的发展态势,能源税收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会有所下降,能源税收增幅也会回归到一个合理的区间。
作此预测的根据是,当前经济运行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依然偏大,能源消费需求持续旺盛,经济发展及居民生活对能源消费增长的依赖性仍然较强,同时煤电联动的价格机制还未成熟,电煤价格仍会有所上涨,电力企业用煤成本增加,电价上调的呼声也较高。
“十五”期间,我国能源工业增值税完成7513.9亿元,年均增长18.9%,占全部国内增值税收入的比重为19.4%从各能源产品增长情况看,原油天然气和原煤洗煤增值税增势变化较大。
“十五”后期能源税收的迅猛增长和税收贡献率提高,表明能源税收对整体税收增长的拉动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