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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购房:征收不动产税的前期讯号?

2006-3-13 0:0 沈阳日报·孙明鑫 【 】【打印】【我要纠错

  本报讯继2005年国家出台一系列稳定价政策后,在建设部要求执行实名购房的背景下,辽宁省建设厅日前传出消息,今年辽宁省将全面实行实名购房制度,以遏制期房炒作行为。

  业内人士认为,实行实名制购房,是国家建设部为不动产税征收做的前期准备。另外,新一轮的“打压炒房”将更加激烈。

  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征集

  据辽宁省建设厅房产处处长王殿武介绍,具体实施办法正在研究和征集,目前打算先委托几个城市研讨实施方案。上交后,省建设厅将统一制定方案,下发文件。

  据市房产局一位工作人员预测,具体方案可能在五六月份实施。届时,还可能对已购房的消费者进行大规模的核实调查

  据王殿武介绍,实名购房制度主要针对预售阶段的炒房行为以及防止某些人将买房当做洗钱手段,而规定实行的购房制度。其中,预售购房合同、预售登记以及最后的产权证必须是同一个名字。具体操作手法是,购房人必须凭有效证件使用真实姓名进行购房,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不得接受。

  暂时对炒房打压不大

  对于实名购房制的作用,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购房实名制目前对炒房的冲击不会很大,还很难根除炒房现象。

  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实名购房制度是建立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的基础,只有同时建立起失信惩罚制度、个人资信体系和个人信用档案等信用体系,才能比较彻底地根除炒房。

  其实,实施实名购房制,将可对房地产市场起到监控作用。在这种监控下,可将房地产企业的不良行为列入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资质相挂钩。而且,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还将建立个人资信体系和个人信用档案,以提高公积金的监管力度。

  为不动产税征收铺平道路

  业内人士分析,房地产业实行实名购房制,这是征收不动产税的一个前期讯号,国家相关部门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把不动产税征收变为现实。

  据了解,建设部在2006年工作重点出台之前,国土资源部权威人士曾透露,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著名经济学家易宪容也承认,开征不动产税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一是翔实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用科学的方法对房地产进行低成本估价,三是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种种迹象表明,实名购房是在为购买第二套住房征高额不动产税做铺垫。但是,对于不动产税何时才能征收,记者采访省、市级相关部门,答案基本都是“一切听从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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