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李超的一段有关“利息税”的回答,引发了人们对于“利息税”去留问题的种种猜测和讨论。
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询问时证实,对于“利息
税“,李超主任在金融知识展览上海巡展新闻通气会上的表述是,”利息税是财政、税收方面的政策,属于财税部门的职责范围。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金融部门包括人民银行会参与研究。“而并非此前一些媒体转述成的”目前中国财政、金融部门正在对取消利息税进行‘具体研究’。“
同日,财政部有关人士在电话中明确向本报记者表示,财政部目前并没有做有关“利息税”方面的研究。
这意味着,“利息税”短期内不会有重大调整。然而,人们对于这项7年前启动的税收政策的争议仍在继续。
“我们建议,应该逐步取消或改革利息税征收方式。”4月6日,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高级经济师祁京梅对记者说。
她指出,从我国目前征收方式看,征收利息税与1999年恢复开征时的初衷是相悖的。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经济出现通货紧缩的势头,经济增长乏力。为了“拉动内需、刺激居民消费”,中国政府一方面采取积极财政政策,一方面从1996年至2002年,连续7次降低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希望将银行的高储蓄转变为市场消费。与之相呼应,政府作出了征收利息税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第272号令,《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开征税率为20%,主要征收对象为个人在中国境内的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
然而,7年过去了,人们却发现,银行存款的增长并没有因为利率的大幅降低和利息税的开征而放慢,银行储蓄每年仍在以万亿元的速度增长。
央行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2月,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15万亿元,同比增长18.3%,储蓄率世界排名第一。
“我看不出利息税和扩大内需有何关系。”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说。
而据直接参与过开征利息税政策制定的人士回忆,当年,开征利息税另一个少为人们提及的目的,是要调节收入的再分配。
对于这个目标,当时的争议就很大。是国家统计局的一份报告让决策者吃了“定心丸”。这份报告显示,中国银行储蓄的人群构成特点是,80%的储蓄被20%的人所拥有。这意味着,利息税将更多针对那些有钱人开征。
然而,有专家指出,对全体储户征收20%的“一刀切”税率,将可能导致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相对的加重,并不能体现公平分配。同时,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增加,使得他们可支配收入减少,导致对中低收入者消费的挤出效应。
2004年,虽然央行在10月29日将一年期利率由1.98%调升到目前的2.25%,但由于当年CPI增长3.9%,实际利率已经为负,2005年CPI1.8%,和扣除利息税后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持平。而这种情况下,利息税却仍继续征收。
2006年,中国的CPI增长目标为3%,央行新闻发言人最近则表示近期不会加息。如果这种局面继续保持而利息税不作改变,中国居民将为自已的储蓄支付1.2%的负利率。
利息税开征的初衷看来没能真正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并不明显,而居民储蓄的缩水局面却正在形成,对一系列现象的不同解读后,人们纷纷提出了各自的主张和建议。
有人主张应该取消或者免征利息税。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为其提供了理由。2005年,中国的利息税收入356.61亿元,而同期,中国的财政收入则超过3万亿,利息税仅占国家财政收入1%左右。“目前我国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取消利息税影响微不足道。”祁京梅说。
也有人反对调整现有的利息税政策。他们的理由是,在20%利息税率的压力下居民储蓄尚且居高不下,一旦取消这项税目,会不会带来新一轮的储蓄热?
从税收公平角度出发,有人则主张改造目前的利息税。有财税专家指出,利息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借鉴发达国家目前实行的综合所得税制,而不再实行现在的对不同类型的收入实行不同税率的分类税制,未来可以将利息所得纳入统一的个人所得账户,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有关人士也透露,利息税不是取消与否的问题,而是应纳入个人所得税的整体改革之中,与个人的其他所得进行综合计征,“这是我们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