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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农业税仍是纳税人

2006-4-18 14:10 新民周刊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青年报》4月5日报道,湖南常宁的一位村主任蒋时林4月3日以一名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将常宁市财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该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的行为违法,并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常宁市财政局局长周年贵反问道:原告蒋时林是一个农民,现在已经取消农业税,他是否具有纳税人的资格呢?

  王学进在《中国青年报》评论此案说,周局长的逻辑在于:农民自免交农业税的那一刻起,就不再是共和国的纳税人,因而也就丧失了行使监督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的民主权利,这使他"惊诧于周局长的坦率,更惊诧于他的无知!"

  评论说,周局长的无知源于我国的税收政策。西方国家的税收是直接税,而我国则直接税与间接税并行,以间接税为主。农民缴农业税是在缴直接税,但他们在购买农具、粮种、化肥及生活必需品时也在交税,只不过交的是间接税——一种没有直接标到商品标签上的税。评论引用北京市国税局专家王宏的话说,普通民众购买商品或服务,在价格中就会包含一定的税款,它可能是增值税,可能是营业税,也可能是消费税,这些税收占我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达60%以上。它们是生产或服务企业向国家缴纳的,但真正的负担者是广大的消费者。

  评论说,这些税款保证了整套国家机器运转,并使国家能有财力为社会提供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或服务。蒋时林的诉讼唤醒了我们作为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并由此让我们想起了宪法赋予一个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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