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最早明年初出台

2006-4-25 10:50 纳税人之窗 【 】【打印】【我要纠错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计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在今年8月进行第一次审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天透露,如果人大常委会今年启动程序,我国最早将在明年年初推出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

  贾康说,WTO后过渡期马上就要完结,应对外资和内资实行公平待遇,按照产业政策给企业优惠,而不是按照外资和内资的身份来给。如果要利用外资,优惠只能给真正掌握高科技、掌握着清洁能源技术、节能技术的外资,鼓励他们来中国投资。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则认为,为保持有关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两法合并的税收优惠前后要有衔接,“老企业老办法,新企业新办法”,允许保留三至五年的“过渡期”。

  “上规模的外企真正介意的不是税率的小幅调整,而是税收政策执行的不透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外企财务总监介绍,早在1997年,几大会计师事务所就告知客户,中国加入WTO后,内外资企业间的税负不公现象将会消失。因此,大多数外企早就对两法合并心知肚明。外企最困惑的是税收的“灰色地带”。例如在过去,曾出现税收新政出台后,相关实施细则迟迟不到位的情况。有的企业因为税务人员的不同解释扩大了涉税风险,甚至背上漏税骂名。两法合并新政出台后,相关的实施细则应及时跟上,否则将令企业无所适从。

  没能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服务型外企,对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十分支持。在昨天召开的朝阳区依法诚信纳税座谈会上,英标管理体系认证(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侯兰瑛说,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所降低,服务型外企将获得直接“回报”。股东在税率下调、回报增加后,将拿出更多资金投入中国再发展。500强企业美国泰科子公司——北京基士敦阀门有限公司财务部范劲威则表示,外企税负增加的确会对外商追加投资产生一定影响,但是外企最看重的是巨大的中国市场。税负的适当调整,不会影响外商巨大投入的走向,它们在中国的生意只会越做越大。

相关热词: 企业 所得税 两法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