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计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在今年8月进行第一次审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天透露,如果人大常委会今年启动程序,我国最早将在明年年初推出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
贾康说,WTO后过渡期马上就要完结,应对外资和内资实行公平待遇,按照产业政策给企业优惠,而不是按照外资和内资的身份来给。如果要利用外资,优惠只能给真正掌握高科技、掌握着清洁能源技术、节能技术的外资,鼓励他们来中国投资。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则认为,为保持有关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两法合并的税收优惠前后要有衔接,“老企业老办法,新企业新办法”,允许保留三至五年的“过渡期”。
“上规模的外企真正介意的不是税率的小幅调整,而是税收政策执行的不透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外企财务总监介绍,早在1997年,几大会计师事务所就告知客户,中国加入WTO后,内外资企业间的税负不公现象将会消失。因此,大多数外企早就对两法合并心知肚明。外企最困惑的是税收的“灰色地带”。例如在过去,曾出现税收新政出台后,相关实施细则迟迟不到位的情况。有的企业因为税务人员的不同解释扩大了涉税风险,甚至背上漏税骂名。两法合并新政出台后,相关的实施细则应及时跟上,否则将令企业无所适从。
没能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服务型外企,对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十分支持。在昨天召开的朝阳区依法诚信纳税座谈会上,英标管理体系认证(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侯兰瑛说,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所降低,服务型外企将获得直接“回报”。股东在税率下调、回报增加后,将拿出更多资金投入中国再发展。500强企业美国泰科子公司——北京基士敦阀门有限公司财务部范劲威则表示,外企税负增加的确会对外商追加投资产生一定影响,但是外企最看重的是巨大的中国市场。税负的适当调整,不会影响外商巨大投入的走向,它们在中国的生意只会越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