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会议7日通过有关改革赛马博彩税制度的决定,建议不按投注额征收博彩税,以进一步完善赛马博彩的监管制度,在确保政府获得稳定的博彩税收入同时,更有效地打击日益猖獗的非法赛马博彩活动。特区政府将于本月26日向立法会提交《2006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
根据重新修订的博彩税条例,特区政府不再按投注额征收博彩税,而改为按毛利以单一税率累进收税,具体做法为:毛利在110亿港元或以下的税率为72.5%,其后每增加10亿元,税率即上升0.5个百分点,直至达150亿港元为止,当毛利超过150亿港元,超出数额的税率则固定为75%。在实施改革的最初3年内,香港赛马会保证缴付给政府的博彩税每年不少于80亿港元。新税制会在实施两年后进行检讨。
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表示:“改革赛马博彩税制度并非为了鼓励香港市民赌博,政府的政策是把赌博活动局限于少数规范及受监管的范围内。”
何志平强调,政府会在发给马会的赛马博彩的牌照内,加入多项强制条件,防止未成年人士参与赌博或市民沉迷赌博。马会严禁接受未成年人士投注及提供赊账投注,并严禁向青少年派发彩金或提供回扣。另外,马会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也受限制,也须采取适当的措施预防病态赌博行为。
他说,政府的建议力求在有效打击非法赛马博彩及回应公众人士关注赌博活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之间取得平衡。
这是自2002年以来香港第三次对合法博彩制度进行重要改革。2002年,香港修订《赌博条例》,打击境外收受赌注者在香港进行未经批准的活动。2003年,特区政府进一步修订《博彩税条例》,规范足球博彩和打击非法足球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