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基斯坦《商业纪事报》4月18日伊斯兰堡报道:巴联邦政府接受了中国政府的提议,决定修改1989年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第11(3C)条款,同意免除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利息收益税。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11(3C)条款内容为:为避免双重征税,中、巴两国政府免除巴国家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利息收益税。根据中国政府的提议,巴联邦政府征询了巴央行意见,决定将这一政策措施扩大到以上3家中国银行。
报道说,两国政府对此次修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将形成一个议定书,在穆沙拉夫总统即将访华或下一次阿齐兹总理访华时签署。
有分析说,免除更多中国银行利息收益税将有利于推动中国对巴投资并进一步加强双边经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