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两个月之前比较,房价上涨已经变得无可厚非,成为一件天经地益的事情。即使前一段时间有所收敛的上海房价,也已“柳暗花明又一村”。关于房价疯狂上涨的种种弊端,上至国家领导下至平民百姓,无不深恶而痛绝之,在广大学术界也因房价上涨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发出预警。
房价已实实在在地成为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不尽然,有效利用税收杠杆,不仅可以成功控制房价,同时可以大大增加政府收入,以缓解政府因减轻农民税赋等一系列深入民心的税务政策后财政收入不足的状态。具体如下:
一、产权实名制,即每个公民允许拥有一个主居住房产,其余的均需缴纳房产空置税。
此法源于英国等西方国家。房产以实名登记,每个公民只允许在全国范围内有一个主居住房产(此房享受免税或最大可能性的税收优惠),其它房产在买卖时均需缴纳高昂的资本利得税。借鉴此法,我国可允许每个公民(而不是每个家庭,从而保证了其名上的其它资产是绝对意义上的空置资产)拥有一个主居住房产,其名下的其他房产均为闲置资源,这些闲置的资源对目前我国解决大部分居民居住情况恶劣及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坏的恶劣影响,因此可以对这部分闲置的房产征收房产空置税。分析目前我国房价的居高不下,分析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两手房房价高居不下,甚至在有些区域夸张地超过了一手房的房价。非主居住的房子通常是闲置的资源,在房价上涨的驱动下,房主会囤积居奇,甚至驱动许多游资(特别是许多港台的恶意游资)卷入,等待房价继续上涨,谋取暴利。因此对此部分房产征收房产闲置资源税,比如每年征收房价的5%,增加房产投机者的持有成本,特别是时间成本。如果力度足够大,其持有成本超出房价上涨幅度,必然可以遏制房产的恶性投机,使二手房价格成功降低,而且同时大大加大了税收,可谓一举两得。一旦二手房价格下降,一手房的需求必然减少,可以缓解目前住房供求失衡的状况。而且国家只有责任保证居民的正常居住条件,没有必要让每家每户住上新房。
二、辅之租价阶梯制,以防止空置房房主将空置税转嫁到房客身上。
征收房产空置税,加大了房主对非主居住房产的持有成本,极有可能迫使房主将该部分转嫁到租房的房客身上。因此,可以参照个人所得税的阶梯制,对不同租价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从而遏制租价的不正常变化。
笔者认为,一旦成功控制了二手房的房价,就可以保证居民最基本的购房要求,保证社会安定;而且,可以有效地牵制新房的房价波动;可以大大地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更重要的,可以非常有效地遏制房产投机,避免任何因房产泡沫给国家发展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