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房地产税收新政呼之欲出

2006-5-23 8:3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22日表示,近期将发布意在调控地产市场的税收政策,其中包括考虑延长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征收时限、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等。

  当日记者就此致电国税总局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并没有否认这一说法,并表示国税总局会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制定相关办法。

  为抑制房地产市场短期投机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就出台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而基于日前出台的“国六条”中“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考虑延长2年这一时限。也就是说,如果不想在转让时被课以营业税,房屋所有人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才能出手。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国六条”所表明的调控态度并非是“一刀切”,所以预计在年限延长方面也会区别对待,比如普通住房的2年规定不变,中高档的商品住宅则要延长到3年乃至以上。“

  5月初,市场曾有传闻称,北京二手房交易缴纳“营业税”的政策有望调整。原定“以取得房产证”为2年界定的起始点,新方案可能调整为以“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入住时间”为界定起点。实际的营业税征收年限将有所缩短。这一传闻恰恰与国税总局上述官员的说法相反。

相关热词: 房地产 税收 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