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新版消费税政策正式实施。出乎意料的是高档房成漏网之鱼!消费税缘何未涉及高档房?税收调整的背后,政府有何考虑?高档房是征税的“禁区”还是难逃税收法网?各方迹象表明,物业税正在一步步靠近!
高档房不宜征消费税?
对于调整后的消费税未涉及高档房一事,很多人表示不理解。其理由是,“富人用于豪宅方面的花销,远远超出用于高尔夫球及球具等开支。”一位接受采访的专家告诉记者,在去年“两会”召开期间,就有代表专门建议应对高档豪宅征收消费税。而此次调整后的消费税并未涉及高档豪宅,实乃一大缺憾。然而,消费税缘何未涉及高档房产?其调整的幕后,政府有哪些考虑?
对此,国家财政部的解释是,高档房并不在消费税征税范围之列,只能通过其他税种的调节来完成;二是可操作性不强,即档次界定比较困难;三是征收消费税也要考虑对消费需求的影响。消费不足仍然是当前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利因素,在选择消费品征税时,必须考虑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需求的影响,要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要求。
对于以上解释,北师大教授董藩表示赞同。据董藩介绍,我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计不涉及房地产,换言之,居民购房属于投资行为,而非消费行为。
董藩进而认为,有关部门所说的豪宅开征消费税有欠可操作性亦是成立的。“目前,我们没有一个科学的标准,去衡量哪些是豪宅,哪些不是豪宅。比如,一套总价50万元的房屋,在市区是普通住宅,而在郊区便是豪宅。可见,无论是房屋的价值、地段,还是建筑档次,都为豪宅的概念蒙上了一层阴影。所以,若征收消费税,操作起来的确比较困难”。董藩如是分析。
对于财政部未对豪宅开征消费税的第三点理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著名经济学家认为,较之于前两点理由而言,第三点理由明显不够充分。“针对我国消费不足的状况,拉动内需是对的,但不同行业的情况又各异。拿高档房产来说,单套总价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星河湾、柏悦居、昆仑公寓 (论坛)等顶级豪宅,一浪高过一浪的热销势头,足以证明豪宅市场有强劲的需求支撑。然而,豪宅旺盛的需求,必将进一步促使地产商热衷于豪宅开发。如此一来,市场供应结构将严重扭曲,能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房屋将越来越少。”该位经济学家说。
在该位经济学家看来,有关部门所谓“对消费需求影响的考虑”,实际上是政府对房地产行业采取的一项隐性保护措施。毕竟,近几年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可谓功不可灭。
综上种种分析是否说明高档房将成为征税的“禁区”?其实并不尽然。2006年伊始,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便透露,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亦表示,新的房产税可能对闲置房屋、高档豪宅征收较高的税费。
物业税“十一五”期间开征?
房产税,又称不动产税或物业税(以前统称物业税)。其与消费税最大的区别在于,消费税是针对一定范围内的商品在交易环节的征税,而物业税则是对不动产持有期间的征税。
近日,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物业税相关文件已经报请有关部门审批。事实上,早在去年年底,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便透露,物业税正在作模拟测算,估计不久将在北京、重庆等城市首先试点。
然而,近日,记者欲就物业开征相关事宜采访国家税务总局时,对方有关负责人称,“目前还未确定。所以,在未确定之前,不便对外透露。”而记者随后在北京市地税局得到的答复似乎证实了这一点。“我们只是政策的执行方,而非制定方。我们的主要职责是将国税局下发的文件,结合本地的特征予以执行。”市地税局某负责人如是说。
当记者问及其预计物业税的开征时间时,对方回答:“不好说。因为,一来我们还未接到国税局任何关于物业税的文件;二来目前市地税局还未曾组建关于物业税的执行团队,甚至连领导都没有。”
由此可见,箭在弦上的物业税,其具体开征时间仍然是个“谜团”。不过,无论是年初政府官员的“论调”,还是有关专家学者的猜测,似乎都证明物业税在“十一五”期间开征,并非没有可能。
2006年年初,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副司长丛明在2005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在进行物业税的模拟试点,预计在“十一五”后期,物业税将正式开征。丛明表示,物业税开征的首要原则是保证老百姓的住房消费负担不能加重,甚至适量减轻。由于其开征牵涉多方利益,所以,在“十一五”后期开征比较稳妥。
对此,董藩亦持有肯定的态度。董藩说,“物业税早晚要开征!毕竟,物业税的开征对于规范房地产行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虽然具体开征时间,目前还无法作出准确预计,但我相信,‘十一五’期间肯定能开征。”
高档房买家将身受重负?
物业税在某种意义上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手段。尤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下,开征物业税更是被视为“劫富济贫”的利剑。而事实上,从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经验来看,物业税同样是调控经济增长和房地产行业的有效手段。那么,未来我国开征物业税,对于房地产市场,尤其对于在消费税征收中“落单”的高档房市场,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表示,目前我国的住房条件并不差,主要是苦乐不均。在2005年末,我国人均住房面积为26平方米,超过了我国的香港地区,接近日本的居住面积。但是,别墅、豪宅等浪费住宅资源的房产很多。所以,物业税将主要针对享受型的大户型。
开征物业税对高档房买家和拥有多处房产的投资者而言,无疑将增加养房成本。
以我国香港地区为例,目前物业税的税率为16%.“如果一套总价400万的房屋,如果以500万元易手,那么,卖家所得到的利润为100万。再除去律师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假设为30万元),那么,所剩的70万元就需要缴纳16%(11.2万元)的物业税。”一位在香港拥有多套房屋的蔡先生如是告诉记者。
对此,拥有多套住房的李先生不无担忧,“开征物业税以后,对购买高端豪宅的人来说,养房负担重了。一套总价几百万元的房屋,单是物业税就可能高达十几万元。如此一来,豪宅买家将会承担沉重的税负,要作出置业选择,的确需要慎重考虑。”李先生叹道。
开征物业税,对高档房市场产生的影响由此可见。事实上,物业税开征之后还将对整体房价走势和市场供需结构产生影响。“购房人买一套房子的钱中,有30%~40%是缴了各种税费。如果以财产税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税费,开发成本将大幅下降,房价也会随之下降。”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与制度研究室研究员尹中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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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对房地产的课税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征收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税,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第二,对保有房地产课税,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第三,对转让房地产的收益课税,以所得额或收益额为计税依据。
例如,温哥华依据评估总价值征收地税,另外,根据地产用途不同,地税也不相同。拥有二套住宅的人将被课以高税率。荷兰房产税的征收,主要课税对象是房屋。其次是征收房屋消费税,对房屋使用者课征。另外,中央政府征收的净值税也包括对房屋征税。法国采用土地年度税的形式征收不动产税,在这个名目下包括三类房地产税,即“未建成区的地产税”、“建成区土地税”和“住宅税”。
中国香港物业税属于所得税,是向香港土地及建筑物的业主征收的税项。计算办法是将物业的评估净值依标准税率计算。据统计,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房产税率都比较高,例如,香港物业税税率高达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