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20日表示,税务机关将切实抓好重点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今年将选择1到2个全国性行业或特大规模企业,试行由总局牵头组织相关地区的稽查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组织税收专项检查是税务机关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据了解,2005年,针对重点行业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22.2万户,查补收入130.9亿元。
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安排是:重点检查房地产业及建筑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各省级税务机关将根据本地实际,从中选择2至3个重点行业,加强国地税联合检查。同时,税务总局还将选择1到2个全国性行业或特大规模企业,试行由总局牵头组织相关地区的稽查力量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