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已开始对二手房交易强制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消息迅速传遍了北京。
消息来自二手房经纪公司链家经纪,之前几天,链家经纪在亦庄的一家门店即将办完一笔二手房买卖的业务,然而在办理手续的时候却被要求依据2003年颁布的《北京市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3]732号文)的有关规定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随后亦庄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地产经纪从6月7日起,亦庄地税局已开始强制征收个税。
据传,7月1日起,北京市城八区将全面对二手房征收个税。
据了解,目前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仅亦庄强制征收,即“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将先核查过户人的缴税证明,然后才能办理过户”。北京市其他城区仍维持“自主申报”,并没有对缴纳个税提出明确要求。
巧合的是,2005年4月,亦庄开发区率先对房屋权属进行确认,当时被认为是北京开征物业税的试点。那么,此次亦庄的举动是否将成为北京全面强制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一块试路石?
二手房征收个税一波三折
二手房交易强制征收个税,业内历经波澜。
2005年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等地曾实行过强制征收,但实施一两周后就改为自主申报,同样,该政策曾先后在杭州、南京、青岛等地试行,结果都不了了之。
饶有意味的是,北京亦庄此举,是在“国六条”出台之后,各地细则出台过程中。在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副所长刘桓看来,“‘国六条’的税收重点在于流通环节,其主要意图是要理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各种税收安排。”专家认为,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作为房屋流通环节中的重要税种之一,北京市再次重新强制征收不无可能。
此次亦庄对个人出售住房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按照2003年北京市地税局等三部门文件执行,征收的税率为20%,基数则根据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购买的商品房再次交易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销售额-购买价款-合理费用)×20%.
业界期盼仅是个案
“如果强制征收二手房交易个税,北京市应该会统一征收,从亦庄开始的意义不大。”顺驰不动产网络集团一位高层直言亦庄作为试点“不太可能”。他认为,亦庄作为新区,区内大多都是新房,购房价款与再次出售的差价不大,并且亦庄是北京的边缘市场。
但恰恰是因为亦庄二手房市场产品的相对单一,政策的执行环境相对简单,或许成为个税政策在亦庄执行的原因,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的副总经理胡景晖则从另一个方面考虑。
“征收个税对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将带来沉重的打击,这与国六条鼓励发展二手房市场的政策是相背离的。”胡景晖的话语中充满深深的忧虑。
胡景晖想起了2005年北京市场的一幕。当时,七部委细则刚刚出台不久,2005年6月1日成为两年内期限的二手房交易缴纳营业税的起点,刚红火起来的二手房市场遭到当头棒喝。北京市随即又开始在朝阳、海淀等区强制征收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市场上的交易量应声而跌。
“政策出台之后,2005年6月份的交易量相比5月份下降27%,其中二手商品房的交易更是萎缩了31%,而通常六七月是交易的旺季。”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回忆。
毫无疑问,与二手房市场息息相关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是无论如何不愿意看见这一幕重现的。千万家房地产经纪总经理华国强认为,“二手房个税征收政策过去就一直因各种原因而从未得到过有效的执行,去年的强制征收最后也因市场的强烈反对而最后不了了之,这次亦庄征收个税同样不可能在北京普及。”其对个税征收政策的抵触情绪显而易见。
北京强征个税卷土重来?
亦庄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到记者电话时表示,该局的确开始征收房屋出售的个人所得税,该行为并不是接到上级部门关于个税征收的通知。“个税本来就是应该征收的,早在2003年的文件上明确规定了。”
北京市地税局的答复更为官方化,该局个税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个税征收是按照2003年下达的文件坚决执行的,亦庄并非试点,北京各区县都会严格按照2003年的文件对该税种进行征收,但目前阶段不排除个别地方执行不严的问题。
“是不是要开始加大执行的力度(查看地图)了?”记者不甘心地继续追问。“这与国家的政策是相符合的,但我们在近期并没有接到过税务总局对于个税问题发过的任何形式的文件。”
官方的言语,似乎听不出关于进一步措施的任何信息。对于经纪公司来讲,这类模糊的回答,他们更愿意理解为个税征收不可能很快进行。“我早说过这是不现实的。”华国强似乎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