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近日发布欧盟和美国之间关于海关关税争端的调查报告认为,欧盟内部在个别商品上确实存在海关商品分类估价不一致的情况,而美国提出的其他指责没有根据。
这份报告是在美国2004年9月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而做的回应,当时美国指责欧盟内部在海关商品分类估价上没有统一的法律和规则,也没有形成最高的审判机制来审查各成员国对海关关税的执行情况。
美国认为,欧盟违反了其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七条款中所作的承诺。由于这种分类估价机制,导致美国商品出口到欧盟各国时,可能会被征收不同的海关关税,造成美方利益损失。
经过一年半的调查后,世贸组织认为欧盟只有两种产品违反了该协定,而其他来自美国的指责毫无根据。这两种产品为电子视频的液晶显示器,以及一种布料的内衬。但世贸组织敦促欧盟尽快在这些问题上形成统一的机制。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欧洲部主任李钢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虽然欧盟有统一的外贸和关税政策,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欧盟扩大后,在执行上就会产生分歧。大国可能还是会采用统一的关税政策,但是小国就可能有自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