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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普通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管理

2006-7-16 10:47 潇湘晨报·戴丹 肖丹 【 】【打印】【我要纠错

  ——湖南国税推行“一机多票”系统试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从今年6月开始,我省全面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省国税局副局长姜锋前日表示,目前我省已率先在娄底市推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试点,试点情况良好。

  “一机多票”系统,就是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使用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纳税人不需另外购置税控收款机,通过同一套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及金税卡和税控IC卡等专用设备)既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可利用同一套计算机系统、相同的操作方法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购、开具、抄报税等项工作,避免了因税控装置的重复配置带来的麻烦。

  现在使用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主要是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监管,为什么要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呢?姜锋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知规定,凡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都要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为减轻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负担,对其使用的系统升级,无需购置税控收款机。“推行‘一机多票’,将系统进行升级后,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全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管理。大大方便了税务机关进行监督,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堵塞漏洞的效果,对于加强增值税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这次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绝大部分纳税人不需要添置新的设备,相关纳税人也不需要支付培训操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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