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严格控制乡村债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30日下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近几年来,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是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一场深刻变革,任务十分艰巨、复杂,需要坚持不懈地继续推进。
会议指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关键在于继续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的农村综合改革,解决好可能加重农民负担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全面试点,暂不具备全面试点条件的省份尽可能扩大市、县试点的范围。(二)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仅要做到减人、减事、减支,而且要使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三)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免除学生学杂费,规范课本等其他收费,坚决制止乱收费。加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四)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加大对县乡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政府财政实力,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组织正常运转,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五)严格控制乡村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债,扎实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六)建立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加强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以及村集体收费严格监管,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
此外,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