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这次公布的前100名个税纳税人,依据仅为其明细申报的纳税资料———
昨天,本版“打工皇帝年薪交税530万元”的报道一出街,立即在城内引发热议。市民、读者关注:前100位是否就等于广东最富的人?还有多少富人没在榜上露脸?
可能还有富人未上榜
从最新披露的广东个人缴纳个税前100名纳税人的情况看,在进入前100名的纳税人中,算得上老板的、职务为董事长和董事的仅9人;从总经理到高管、部门经理或中层管理人员的“打工”人士占了65人,另有26人职务不明确。虽然9位老板纳税总额占前100位纳税人纳税总额的32%,但仍有读者忍不住问:还有多少富人的财富成为税收的漏网之鱼?
有关分析也显示,这100位纳税人中,有个人所得税“其他”纳税项目的(如个人所得股息、红利等)仅有26人。
据了解,这主要是因为广东这次开具个税完税证明的范围,仅为实行明细申报的个税纳税人。如果代扣代缴单位没有录入纳税人的其他所得项目,或者没有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纳税人的扣缴明细资料,这些其他所得纳税项目就不能反映出来。也不排除有少数人因为各种原因拿不到税单,或者虽然纳税了但由于在税务机关没有纳税的明细资料而无法进入前100名。
应加强财产税制改革
有税务专家指出,这其实也反映了中国税收体制中财产税缺失所带来的问题。
按照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高培勇的说法,富人之所以富,体现在三个指标上:收入、消费、财产。对收入,国家开征了所得税;对消费,开征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但是,对存量环节的财产,既未开征财产所有的物业税,也未开征财产转让的遗产税、赠与税等。
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认为,应进一步加强我国税制的改革,弥补我国税制中财产税的缺失,加强财产税对个人所得税的补充调节作用。
企业愿意聘高薪人才
为富人排个人纳税座次,引起了人力资源评估行业的极大兴趣。
中国人才素质测评网总经理张军照指出,对那些能为企业创造超额利润、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才,别说年薪1000万元,就是2000万元,都有企业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