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进入7月,这条信息就不绝于耳。
这样的信息,其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像风一样。
这样的信息,对车主的神经是一种强烈刺激。
真真假假地被忽悠了好几年,云里雾里一般的燃油税真的就在眼前啦?
一波三折
能够确认的是,这样的信息并不是空穴来风。
从今年“两会”期间传递出来的信息,已经让人们感觉到了实施燃油税的紧迫感。“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向外界透露了一个细节,开征燃油税已为期不远,燃油税票都印好了。
7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密切跟踪国际油价变化,研究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燃油税尽快出台。
同日,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透露,财政部相关部门正在完善燃油税的实施细则,促使燃油税早日开征。
这是不是燃油税马上就要开征的信号呢?
而时至今日,各有关方面的负责人都没有否认燃油税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说法,是不是也预示着开征燃油税确实迫在眉睫了呢?
早在1994年,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的动议。之后的10多年间,燃油税如何能够得以实施,经历了无数起伏。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拟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但8年过去了,燃油税还是由于各种原因被搁置下来。 近段时间,随着油价的不断“高攀”,燃油税出台的话题再次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水涨船高
人们关注燃油税,是因为如果真的开征燃油税,对私家车和运输业在使用成本方面有着巨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人们最担心的是,现在油价处于较高水平,而且有继续升高的可能,出台燃油税将对企业的经营成本等造成很大的压力,从而势必推动物价普遍上涨。
据交通部门有关人士称,目前的养路费主要是由公路交通部门按车吨位计算,按月向有车单位或个人征收,对用路多、用路少的车主“一视同仁”。征收燃油税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对于私家车主,征收燃油税,比以前可能会增加不少支出。肖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驾驶的是一辆排量为1.6升轿车,每天上下班路程大约30公里,加上办事、出游,平均每天的行驶里程在50公里左右,一年下来就是18000公里。他的车百公里油耗在9~10升,按10升计算,一年耗油1800升。按汽油现在的零售价每升5.09元算,约花费9162元。肖先生说,一般5座轿车每月上缴养路费110元,全年1320元,再加上过路、过桥费等各种与道路有关的费用,全年超过2000元。据悉,按照初步改革方案,即将开征的燃油税税率大致在50%.那么,在汽油上的花费,肖先生一年要多付出2581元(9162元的50%就是4581元,扣除与道路有关的费用2000元,是2581元)。这2581元,比征收燃油税前要增加支出近三成。
李先生的车是一辆排量1升的吉利,车油耗大约百公里6.5升。李先生现在一个月的燃油费用大约700元,一年下来的燃油费用大约是8400元。按50%的燃油税计算是4200元,扣除2000元与道路相关的费用,李先生一年多支出2200元,比征收燃油税前增加支出26%.
通过计算,可以看出,如果征收燃油税,不同车型燃油费用都有所增加。有人由此判断,征收燃油税肯定会对汽车消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小排量和高节油的车型将可能会受到追捧。
在运输行业,直接的影响就是增加运输成本。根据有关统计,燃油成本占公路运输企业全部运输成本的30%左右,以及同行程有关的可变成本(如轮胎磨损、通行费等)的60%左右。而据分析,如果燃油税率高于30%,除少数小排量车和使用量较少的车辆外,大部分车辆燃油税将大于原养路费支出,车辆使用成本将相应提高。
未雨绸缪
一位业内专家认为,从短期效应看,“费改税”后,一方面货车特别是中小货车综合成本明显提高,另一方面由于货运市场经营主体分散,竞争激烈,通过提高运价将高成本转嫁到用户头上的空间有限,不排除货车超载再度抬头的可能性。而从中长期看,使用成本的变动将改变运输市场,特别是货运市场的车型构成,从而影响高速公路的车型构成。
这位专家进一步分析说,跑得比较勤的3吨以下轻型货车、轻型客车及一吨以下的各类机动车过去缴纳的税费最低,但运输的吨/公里或人/公里油耗最高,相对于中、重型卡车和中、大型客车来说,实施燃油税后将使它们的运输成本增幅最大。长途运输的中型客车和中型卡车平均支出可能增加近一倍左右。城市公交中客车的平均支出也将大幅上升。另外,大吨位的运输类重卡也将增加不少负担。
由此,汽车业界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在实施燃油税之后,在设计和制造货运和客运车辆时,经济性能指标也要重新定位。
山雨欲来风满楼。主动面对,总比被动接受要好得多。汽车制造企业、私家车主和运输行业都应该在承受能力上“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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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大事记
1994年,有关部门正式提出了开征燃油税的动议。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
1998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燃油税的议案。
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公路法》修正案,正式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2001年1月,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
2002 年 1 月,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2003 年 1 月,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表示:出台燃油税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何时出台关键在时机。
200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取消养路费、开征燃油税的工作已经进入审批程序之中,一旦时机成熟将适时开征燃油税。
200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宣布,经过几年的研究,我国在征收燃油税方案上已有了初步的意见,目前需要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时机征收燃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