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国际油价首度冲破76美元大关,再次刷新了油价的历史纪录。在国际和国内油价不断走高的同时,人们对我国何时开征燃油税也愈加关注。
说起我国的燃油税,就不能不说到海南省的“燃油税”。早在1994年,海南省就开始征收具有燃油税雏形的“燃油附加费”了。13年来,海南省的“燃油税”之路是如何走过的?在油价不断走高的今天,海南省的“燃油税”模式能向全国推广吗?
收获
1994年,海南省实施征收的燃油附加费规定,燃油附加费包含在油价之中,随加油征收,其中包括公路养路费、通行费(含过路费、过桥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三种费用。三者所占的比例分别为60%、34.7%和5.3%,其中过路费和过桥费收入主要用于公路建设。
征收燃油附加费之后,海南省境内撤销了所有的收费站点,谁多跑路谁就多加油多交费。海南省交通厅有关人士表示,13年来全省的交通规费收入翻了两番,同时征收难度和征收成本大幅度下降。
在开征燃油附加费前的1993年,海南省的交通规费收入约为3亿元,2005年已达8.8亿元,其中,燃油附加费占了收入的“大头”,为7.85亿元。截至2005年,在开征燃油附加费的12年中,海南省共征收交通规费74.65亿元。
据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与燃油附加费征收相配套,海南省出台了燃油经营资格一家审批制。即海南省内燃油经营企业,都需经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审批,取得燃油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燃油业务;加油站只有在先缴纳燃油附加费后,才能从油库提油。过去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部门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车主,现在只要管好全省几百个加油站就行了,交通规费征收难度大幅下降。
同时,海南省交通规费的征管成本也大大降低。开征燃油附加费后,海南省公路局和其他交通规费的征收和稽查部门被撤销,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统一负责全省燃油附加费及其他交通规费的征收和稽查。
问题
今年3月1日,海南省首次提高了汽油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汽油燃油附加费从过去的每升1.1元上调至1.42元。为什么?海南省交通厅法规处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因为面临沉重的支出压力。”
13年前,海南省的高速公路里程仅为60公里,如今海南省已建成纵贯全岛的东、中、西线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660公里,比1994年增长了10倍。这些高等级公路的建设,一直采取的都是政府贷款投资的办法,贷款总额达90.8亿元,目前仍然担负着约80亿元的债务,而海南省2005年通过燃油附加费征收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仅为2.5亿元。这笔收入不但难以偿还原有的贷款本息,更无法满足今后高等级公路建设的需要。
调价之后能否解决还贷资金问题呢?有关人士表示:由于上调标准并没有完全体现还贷因素,目前海南省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仍然显得过低,全省的交通规费收入与实际支出之间的矛盾远未缓解。
对于入不敷出的燃油附加费,海南省政府一方面调高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另一方面则以燃油附加费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以解燃眉之急。据了解,从1998年至今,海南省相关部门已向银行贷款38亿元用于修路养路,预计海南省政府在“十一五”期间还会再贷款60亿元。
借鉴
海南省交通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海南省实施燃油附加费试点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道路通行费、过桥费统一纳入燃油附加费合并征收。这种征收模式放在建省时间不长、道路建设状况相对较为简单、地理环境较为封闭的海南省,是可以行得通的,但如果将来其他省份采用这种燃油税征收模式,则会直接影响当地目前已经形成的道路建设及收费格局。
有关专家认为,海南实施燃油附加费试点改革无疑是积极而有意义的,它为燃油税在全国的开征作出了有益探索。但站在全国推行燃油税政策的层面去探究这一问题,恐怕还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