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有官员表示,内资企业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望年内提高。这意味着,在完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之前,内资企业将在年内就实现一个更高标准的计税工资列支,提前尝到所得税改革的甜头。
南京地税人员介绍说,目前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不一,外资企业可以据实列支工资。而按照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的内资企业,根据地区不同,人均月
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个别地区可浮动20%.这个政策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都已经提到1600元,而且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业主的个税扣除标准也已提高,唯独内资企业职工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没变,这就带来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一些效益好的内资企业由于工资高,而税前列支不足,导致成本加大,企业利润下降。另一方面,外资企业据实列支明显具有成本优势,加剧了内资企业的竞争压力。
据有关专家分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的方向就是将计税工资、捐赠等实行统一扣除标准,尽量使外资和内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尽管当前两法合并还未能最终确定,但在合并之前,相应地调整内资和外资企业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确实非常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