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中心8月13日发布的一个报告再次把开征遗产税这个老话题带入公众视野。这个名为《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一场静悄悄的革命》的报告称:中国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已经成熟,目前中国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收入分配链条中重要一环——遗产税的缺失。显然,国家信息中心建议开征遗产税意在缩小社会成员间的贫富差距。
其实,遗产税早在1950年就列为《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的14个税种之一,但受当时百姓财力所限没有正式开征。多次争论使学界和民间的意见都得到较为充分的沟通。“不宜开征”的意见应是占据上风,这从遗产税至今没有落到现实层面可以印证。
应该说,不征的理由至今没有改变,而且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现实—那就是中国目前是发展中国家,需要更多的民营企业成长壮大,完善国民经济结构,我们要做的是鼓励民间资本积极投身经济建设,而非通过征收遗产税来遏制它的活力。同时,百姓财富纵向比较得到了增长,但人均GDP也仅超过1000美元,中国尚未形成庞大而稳定的中产阶级。十六大提出,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标志。按照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的发展速度测算,到202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能达到这个水平,这也是当时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由此不难看出,多数老百姓还在奔小康的路上努力着,现在开征遗产税未免太过心急。
在这种大背景下,开征遗产税的建议为何一提再提?对贫富差距现象的不满,使人们把希望寄托给了遗产税。但是,对现象的不满需要理性思考其成因:如果是通过合法收入的累积造成的贫富差距,我们应该尊重致富者的勤奋与天赋;反之,则需要摸清病源,对症下药。
遗产税确有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但正如前文所述,中国百姓远未富裕到留下众多财产荫庇子孙,因此遗产税目前可以调节的财产非常有限。况且,中国贫富差距的形成多为制度性原因导致。再如分配不公,媒体相继曝出电力、烟草等垄断部门的高薪内幕。
指望通过征收遗产税来抹平贫富差距,而忽略不公制度的存在,无异于南辕北辙。真正的解决之道其实已经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得到明确:“十一五”期间中央将更加关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下大力气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做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大力推进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医疗卫生和教育制度等的改革,让改革发展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