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随着深圳市国税局一批出口货物免抵调库通知单完成打单工作,深圳今年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达到215.32亿元,超过2005年全年办理的190.72亿元,平均每月办理退(免)税额27亿元。
据介绍,这是深圳市出口退(免)税发展历程上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时刻,继上海、宁波之后,深圳成为全国第三个年度办理出口退(免)税突破200亿元的城市。
据了解,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按照国际惯例对出口货物实行退还或免征税管理的一项政策,对扩大对外贸易,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从1985年起全面实施。从1985年至今,深圳市出口货物退(免)税累计达到959.68亿元,为深圳的外贸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助推力,其中在2004年7月12日首次突破100亿,经历了19年的时间;而从突破100亿到突破200亿,只用了短短的两年时间。
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袁宝玉向记者介绍,当前深圳出口退(免)税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出口退(免)税的税额结构来看,出口货物的“免抵”税额达到133.50亿元,占了总额的62%。“免抵”税额相对于退税额来说,是企业在货物出口后的纳税申报期就可以享受得到的免征税款和抵顶应纳税额的税款,可以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二是生产型出口企业成为退(免)税主力军,退(免)税额占总额的8成。其中外资生产型出口企业是中坚力量,在退(免)税额前20名排名中,外资企业占了9成;
三是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占主导地位;
四是从区域分布来看,宝安、龙岗、南山等3区的退(免)税额占总额75.4%;
五是商贸型出口企业主要还是集中在罗湖、福田两区,老牌国有控股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仍然占据龙头地位,民营的中小型企业也为数众多,有3000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