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议案日前已获国务院原则通过,近期有望移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意味着各相关部委之间对“两税合并”的看法已基本取得一致,如果顺利的话,《企业所得税法》有望在明年“两会”上表决通过。
从立法程序看,《企业所得税法》的生效目前已完成“三步曲”中的第一步: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其后还需再移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经全国人大审议后,表决通过正式生效。
据介绍,两税合并具体方案已多次讨论,对纳税人、税率、税收优惠、反避税等方面的问题也都得到充分论证。目前,多数意见倾向于将法定税率水平确定在24%—27%之间,对外资企业的过渡期设定在3—5年,并将税收优惠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
专家预计,“两税合并”后,对国家的税收总量不会造成多大影响,也不大可能“吓跑”外资。
当前,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分而治之”,导致了内资企业被“歧视”,而外资企业则受到“超国民待遇”。权威调查显示,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相差约10个百分点。综合考虑税收各种优惠后,内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约25%,而外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仅12%左右。这种做法,即便在全球也极为鲜见。
专家认为,新的方案将坚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收的原则实行税制改革,国家的税收总量不会下降。因为“两税合并”之后,虽然内资企业的名义税负降低,但实际税负还相当于或略高于此前,加上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国家税收总量不会大幅波动。
而且,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做大,税收还有可能逐年增加,财政增收幅度完全能够弥补因统一所得税导致的财政减收。去年全国财政增收5231.51亿元,而今年上半年财政增收已达3600多亿元,同比增长22%.
对于“两税合并”会影响我国吸引外资问题的担忧,专家指出,税收优惠不是外资选择我国的主要原因,“两税合并”不会使外资大量离华。外商来华投资主要是因为我国有庞大的市场、优秀的人才、良好的基础以及成熟的配套工业,税收仅是其中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