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税总局获悉,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正在研究推进之中。26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中国中部投资论坛上表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争取尽快出台在中部地区推进这项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目前,增值税体系中包括生产型、消费型和收入型三种增值税形式,其中以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最大。
2004年7月,东北地区开始在八大行业实行改革试点,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部分的进项税金,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中部地区近几年的发展很慢,如果进行了增值税改革,是对企业的减负,将会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这是东北试点的扩大,也是中央在贯穿支持中部发展的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