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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人士:“两法合一”将惠及银行业及零售业

2007-1-20 15:14  【 】【打印】【我要纠错

  虽然《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消息刚刚披露,但是新税法“两税合一”已经引起市场强烈的反应。市场人士认为,如果"两税合一"顺利实施,将惠及银行业及零售业。

  新税法将法定税率水平确定在25%,对外资企业的过渡期设定在3~5年。这将使内资企业整体实际税负有所下降、外资企业整体实际税负上升。从两税合并政策的意图看,主要针对的是内外资身份差别形成的税收优惠,改变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同外资企业相比,内资高额的企业所得税不仅减少了企业净利润,同时也挤占了一部分运营资金,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来自湘财证券的分析认为,目前实际所得税率较高的银行业,其受惠空间将尤其显著,银行业整体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超过10%,将是所有行业中收益最大的群体。

  “两税合一”将通过当期应纳所得税和递延税款两方面影响商业银行的所得税费用。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所得税率平均为33%,在经济特区设立的外资银行所得税率为15%。如果所得税率为25%后,从我国上市银行05年的财务报表计算,如果不考虑税前扣除项变动及递延税款调整的影响,其业绩将平均提升17.41%。

  而典型薄利、重税行业中的批发零售业,将矫正倒挂现象。分析师认为,批发零售业全行业的平均净利率为2.13%,在所有行业中排名倒数第4位;实际所得税率为31.28%,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3位,利、税的倒挂现象比较严重。以2005年为例,17家外资零售企业在华销售额达1400亿元,而我国沪、深两市71家零售类上市公司的销售额仅为1800亿元。由于内外资企业在所得税率、税前扣除、退税等政策上存在差异,这71家上市企业比17家外资企业多缴纳税额15亿元。

相关热词: 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