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联合公布了一项纳税成本的调查报告。报告称,中国公司以“每年纳税花费872小时(增值税384小时,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288个小时,企业所得税200个小时);交税48次(比如增值税一年要交12次,土地使用税1次,财产税1次,印花税2次,教育税是13次等),在全球175个被调查国家(地区)中,纳税成本高居第八位。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反驳了这一结论,认为该报告采用的统计方法和数据均不准确。中国的纳税成本是高是低?两机构何以各执一词?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
世行把税费弄到一块了
南都周刊: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得出的中国纳税成本位居全球第八位的结论,在你看来,是否准确可信?
安体富: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官方,中国都很少用“纳税成本”这一评价体系,至少在公开的刊物和资料上,没有看到。中国多用的是“征税成本”这一概念。从征税成本上说,中国肯定是比较高的。中国征税人员大概是一百万,美国才二十万,咱们征的税收比他们美国要少多了。若按照人均征税成本来算,中国的征税成本是比较高的,这点税务部门也承认。当然,征税成本高的原因也很复杂。
中国目前有二十几种税,但世行和普华永道报告称中国有四十七种税,这四十七项是一个什么概念呢,我估计他们是把中国的一些收费都算进去了。
南都周刊:对税费的不同判断导致了中外机构统计口径的差异?
安体富:世行把两者弄到一块了。看世行统计的每年纳税时间872小时里,它提到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再有是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当然不是税啊。在国外,社会保险有的是征税有的是收费。所以这里头,世行肯定是把一些费算进去了,中国没那么多税啊,这肯定是不对的。
南都周刊:那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收费项目是不是太多了?
安体富:当然,中国的税费体制不规范,费太多了,这也导致一些部门时常违规收费。
合并税制是降低纳税成本的方案
南都周刊:你刚才也说到了征税成本,征税成本与纳税成本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纳税成本高,是否就意味着征税成本高,效率低?
安体富:税收成本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征税成本,指税务机关和人员的各种工资、奖金、福利以及基建,征税过程的开销等加在一块的总花费。这个花费,很难算的,而且国家也都是保密的,不对外公布。另一个就是纳税成本。我们过去对纳税成本研究得不够。从理论上讲,纳税成本不仅包括多少人、花费时间、需要的设备;甚至也包括偷漏税、精神损失等。比如,中国曾因为增值税发票造假等枪毙了100多名违法人员,这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这个成本要是算进去,就更高了。
这两者之间并不是你高我低的关系,征税效率的某些因素与纳税成本有关,有的则无多大关系。如果纳税手段比较现代化、税制比较简化,纳税效率就比较高;如果纳税服务比较周到,税务部门主动为纳税人服务,这样也会减少纳税成本。
南都周刊:在目前情况下,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做一些改革,来降低纳税成本?
安体富:一是“税制优化”,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原则就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按这个原则就可以降低纳税和征税成本。
南都周刊:有一种观点认为,纳税成本高可能与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有关系。一些税项,要分别向地税、国税两个部门交。从这个角度来看,有没有整合这两套征税体制的必要?
安体富:关于分税制问题,在国外也存在。对税务的征收,有的国家有两套机构、有的是一套机构。中国当初采用这个体制,地税、国税分开征,初衷是为了保证中央的财政收入。但实行这一体制后,征税人员增多了,纳税也肯定复杂了;不仅仅是分成国税和地税,还衍生了更多的方面,有征税的、有检查的、有涉外的……
中国本来也想根据国情确定纳税系统,但在一些地方,地方税还没有形成体系,越来越多的税都要通过国税来收。从这个角度看,中央、地方的税项合并起来比较好。但中国的机构改革,要分容易,合起来就难了,财政机构的改革也是这样,因为这势必要影响到很多人的利益。所以,之前整合分税制的方案被搁置了,这也是以后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的税负是比较高的
南都周刊:世行和普华永道称中国的总税率是77.1%,国家税务总局反驳说其计算方法有误,一些税率是不能累加的,是这样吗?
安体富:税负可以有很多指标来衡量。有宏观税率,还有微观税率,就是企业税率,还有各个税种的税率。税收负担,一般我们用宏观税负衡量,就是国家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是多少。世行和普华永道用的是什么指标,我不太清楚,但要说是77.1%,我不太认同。我给你举个例子,福布斯不是每年公布税负排名吗?中国排名位居前例,我为此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探讨我国税负的高低问题。
南都周刊:对,好像是排名第三还是第四?
安体富:有时候第三,有时候第四,2005年排名是第二,第一是法国。这是怎么排出来的呢?首先就是指标问题,福布斯用的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销售税(就是我们指的增值税),还有社保金,包括雇主交的社保,雇员交的社保,福布斯把这些,一共大概是五项,还有一个财产,简单地加一块,这样算,一下子就把总额给拉上去了。就是这样的一个统计数字,也比实际的要高,我估计,他是把住房公积金大概也算进去了。怎么能这样相加呢?
但你要是说衡量其他国家选用的也是这些指标,这就牵扯到选用指标的现实合理性问题了。税制都是复税制,不是一种、两种的,是好多种税。税制结构是不一样的,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它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税,西方国家则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制。所以,选择的指标本身能否科学地衡量税负,是问题的关键,一般比较有可比性的指标可能还是税收占GDP的比率,这个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部门都比较认可。
南都周刊:那中国税收占GDP的比率是多少?
安体富:这个也有不同的比较口径。税不是整个GDP的全部负担,因为除了税,中国还有费,包括预算内,预算外,社保基金等。现在公认的有三个口径,一个是小口径,税收税入占GDP的比率,一个是中口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率,财政收入主要源自税,但中国还有其他的来源。中国的财政收入往往是计算预算内的,不算预算外,它原来还有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比如一些乱收费啊等收入。再有一个大口径就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率,政府收入包括预算内,预算外,制度外,社保基金收入,另外甚至还可以考虑债务,因为过去我们是把债当作收入的。这样算,中国跟国外比,它的计算口径就很复杂。按照现在的小口径,中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在2006年到达18%了。
南都周刊:这18%的比率与其他国家的税负比是高还是低?
安体富:这不能简单地比较,要分给发达国家比还是跟发展中国家比。简单跟发达国家比,他们肯定比我们高得多。但与发展中国家比呢,发展中国家基本上没有算社保收入,我国的社保收入目前大概占了GDP的4%,18%加4%,就是22%,这个比率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比,起码只高不低。如果我们把预算外,制度外收入都算进来,大概在35%左右,这样税、费加起来,这就比较高了,这点官方也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