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薪金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高了,但却没挡住全省个税收入增长的脚步。
河南省地税局昨日公布,2006年,全省地税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38.5亿元,比去年微涨1%。这表明2006年薪金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但这一巨大的减税政策并未妨碍到个人所得税增加。
省地税局解释,地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包括个人薪金所得,企业承包、承租所得,财产转让、租赁所得,稿费、利息以及偶然所得等9个方面。去年提高的只是薪金所得的缴税起点,其余8项并不受影响,因此,个人所得税总额仍表现出增加。
但是,薪金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提高,阻碍了全省地税个人所得税的增幅。省地税局统计显示,2006年,全省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384.26亿元,比去年增长24.9%,11个税种全面增长,其中个税增幅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