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孙瑞标昨日说,税务总局和有关部门正按照法定程序,加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起草工作。孙瑞标还表示,明年对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不会调整。
孙瑞标在税务总局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目前,有关部门正根据各方意见对实施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尽早完成立法程序,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今年3月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高票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据孙瑞标介绍,2007年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法定申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如遇到节假日,则顺延。据悉,截止到2007年4月2日,全国共有163万人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纳税申报,补报税额达19亿元。
另外有权威人士昨日透露,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正在加紧制定,有望在10月底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细则内容丰富,目前,最新的草案达到170余条,而企业所得税法仅有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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