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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明年不变 已锁定高收入行业单位为重点

2007-10-16 16:21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法律规定和政策层面上说,明年初对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不会调整,税务总局已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今年自行申报的数据进行归纳分析,并锁定当地高收入人群集中的地区、高收入行业和单位,为明年自行纳税申报的工作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孙瑞标表示,今年年初首次进行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截止到今年4月2日,全国近163万纳税人自行申报,补税19亿元。按照法律规定,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的自行纳税申报期,3月31日若为节假日则顺延。

  他介绍说,今年申报期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地税机关对比申报数据做了大量后续工作。一方面,根据已经掌握的纳税人信息库中的数据,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但未自行申报的纳税人,进行了约谈或检查,其中一部分又陆续完成了自行申报;另外,税务部门还把申报数据继续归纳后,充实到纳税人数据库中,更准确地分析锁定高收入人群分布的地区和行业、单位等。

  孙瑞标表示,目前全国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和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正扩大推广应用,个人收入档案也逐步完善,预计明年申报期中,自行纳税申报的人数会超过今年的163万人。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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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国家税务总局11月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五种情形,指出了纳税人“年所得”的定义,以及个税自行申报的方式等相关具体问题,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该办法,特制作此专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详细进入专题: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出台

  知识点小贴士:

  个人所得税需要自行纳税申报的五种情形: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留言:

  任何一个国家对纳税人形成的网,都存在漏洞,区别在于漏洞的大小,而我国现金交易很频繁,人们收入状况尤其难以查证,那么工资薪金外的收入就变的很难监控。,可以说漏洞是相当大的。要想在短时间内做到监控有力基本是不可能的,那么目前的工作是什么呢?那就是约束制度了,就是对于一些重点纳税人要加大审查力度,只要能找出一笔收入不确实,那么我们就可以公布他的不实申报记录,应该说这样的威慑力是比较大的。可能不申报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除非是大家都不熟悉的人群,而对于比较熟悉的演员,房地产,金融,保险等的公认高收入行业,税务部门理所当然应该加强监督,重点抽查申报不实的人群,然后形成公布的制度,提高纳税人的违法成本。

  笔者认为除了制度方面应该健全之外,对于我们税收理念的健全也应该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比如,国外的理念是纳税人纳税来购买属于自己的公共服务,在观念上纳税人是处于主动的一方,而我国的情况是税收是强制性的,纳税人如果不遵守就将有什么后果,而制度的缺失使得后果不成为后果,那么仅有的约束也没有了,纳税人基本是处于被动的地位,没有形成纳税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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