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庆黄金周的到来,针对一些单位与旅游公司连手将“旅游费”开成“会议费”或“会务费”的逃税行为,(天津市)河西区地税局近期对辖区旅游市场开展服务业发票专项检查,整治旅游行业税收秩序。
据悉,一些旅行社和旅游公司为争取客户,无视发票使用规定,按客户需求将“旅游费”开成“会议费”或“会务费”。因旅游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是旅游合同而非会议承办合同,出现了发票各联填写不一致现象。河西区地税局此前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在列支管理费中出现了旅行社或旅游公司开具的“会议费”、“会务费”发票,而发票的存根、入账联填写的则为“旅游费”。
税务人士表示,旅行社虚开“会议费”、“会务费”发票行为,既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又为受票单位偷逃税提供了便利,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对此行为,税务机关除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外,还将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