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31日,我省2007年的国内消费税完成8.44亿元。其数额占比不大,但其意义却显重要。税收作为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消费税也有着公平性质,主要体现在实现收入转移,缩小贫富差距。
2006年全面调整消费税,调节范围扩大更多体现公平
消费税于1994年正式开征,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它在引导消费方向、调节市场供求、缓解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不均等方面发挥作用。
当时的消费税选择的消费品主要是烟、酒、汽油、小汽车、护肤护发品等11类应税产品。而今天,已经逐渐具有大众消费的特征,继续征收消费税明显不合适。
2006年4月1日起,我国的消费税政策进行一次重要的调整,取消了护肤护发品,增加了那些有高消费特征的产品,如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同时,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相对减少小排量车的税收负担。这充分体现了消费税引导消费方向的作用。
一次性筷子、实木等列入,节约和环保作用加强
据了解,去年调整消费税后,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均作为单独的税目,分别按照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这主要是体现了国家以税收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决心。大量生产和使用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家装实木地板的流行,客观上消耗了大量木材资源。纳税的增加,将使生产商不得不考虑提价的压力,广大消费者则会在税收的导向作用下,考虑购买其他类型的产品。”省国税局干部秦保明解释说。
抑制资源的过度消耗,是出于引导生产和消费,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考虑。新消费税中对成品油也做了调整,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今后,谁消耗的能源多,谁就必须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
在调整小汽车税率结构方面,提高了大排量汽车的税率。对小汽车按排量大小设计税率从3%-20%不等。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这一政策的逻辑很简单。目前国家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所以政策的导向就是鼓励低耗能低污染产业,同时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秦保明说。
对于纳税人,需要关注计税新规定
现行消费税中对计税做了一些变动,省国税局流转税处处长赵峰向记者介绍了其中的规定:目前,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天内申报纳税;以1天、3天、5天、10天或者15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天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10天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