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杨崇春24日在首届中国(安徽)税务高峰论坛上说,根据中国税务学会课题组测算,2008年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的新税法后,与现行税法口径相比,中国企业所得税收入约减少930亿元,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减收约1340亿元。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后,中国税制仍然保持国际竞争力。
杨崇春指出,新税法将使国企、民企迎来一个与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有利环境。而其中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再划分区域;以及扩大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范围等政策,将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
杨崇春介绍说,根据调查,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中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中国于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税法确定25%税率,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保持中国税制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和吸引外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