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获悉,今年1-10月,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检查的14家物业管理公司中,有8家存在涉税违法问题,共查补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150万余元。
此次专项检查发现,有些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劳务取得的物业管理费、租金、旅业、广告费及装修管理费等经营性收入,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税款。如某物管公司就因取得物业管理费、转租收入及广告费取得收入200万余元而未足额申报纳税,结果被查补税、费、金、罚款共50多万元;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开具收据收取物业管理费、租金等款项,有3家物业公司因此而被处罚;账册、凭证不齐或者不按规定保存,某物业公司因未能提供账册凭证被处罚2000元。
据了解,第二稽查局每年都会对辖下的物业管理公司开展专项检查,而且在检查的过程中,不单纯是纠正问题,还注重政策辅导,大力宣讲物业管理行业的税收政策,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依法纳税意识。从今年检查的情况来看,物业管理公司故意隐瞒营业收入偷逃税的情况比去年减少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税收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