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进行了一项调查,约97%的受访者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并期待能将其调高。一时间,有关个税起征点调整的话题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抱怨:个税起征点太低
我国上一次调整个税起征点是在2006年1月1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调整为1600元。然而,仅仅时隔两年就有专家提出应当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而且,这次专家的呼声得到了许多普通老百姓的支持。
在上海华为公司工作的一位王小姐告诉记者,她每个月的工资是2600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医保等费用,实际每月能拿到的现金只剩下2000元。“像我这样的收入,在上海很多时候仅仅够支付生活所需而已。交完水电房租等费用后,每月仅剩不到600元生活费,有时候甚至还要透支。”王小姐说。
而另一位在统一集团工作的林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直言,“现在不少外来务工者,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农民工,他们的工资也在1600元以上了,也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这可是值得深思的。”
据了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普通老百姓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就以居民最低工资标准为例: 2004年4月至2006年底,不到3年里,每个省份平均调整最低工资1.9次。与此同时,自今年9月1日起,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已经由每月750元提高到每月840元,自今年11月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已经调整到每月850元。
这就意味着,如今部分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赶上了两年前的个税起征点。如果现有的个税起征点保持不变,按照现在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可能再过几年,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就会率先达到个税起征点。
基于这些原因,不少业内人士纷纷建议,个税起征点应当适时提高。
专家:起征点比较合理
“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那么,根据国家统计局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按13.3倍计算,个税起征点就应该是在24644元左右。”一位受访者在接受记者调查时如是表示。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虽然近几年经济增长较快,物价和人们工资的大幅度提高造成了部分发达地区中低收入群体生活品质的下降,但我国的个税起征点在整体上还是较为科学的。”
“既然中央已经确定了,我想它在宏观上肯定是合理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贾康说,“在实际收入方面,发达地区刚刚过了界限的低收入阶层,可能会感觉税负比较重。但是,目前我国实行全国‘一刀切’的税收政策,这个政策还是很合理的。譬如有人就提出应当按地区制定纳税标准,但这样的话,税收调节发达地区再次分配的功能就会被弱化了。”
而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卢汉龙则提出,“不能简单地考虑是否提高起征点。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个税60%上缴中央,40%留给地方财政支出,那么,对于发达地区而言,可以考虑调整地方财政这部分的税收收入。发达地区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完整的退税制度,将富裕部分退还给纳税者,这样既不会影响中央预定的个税职能,又可以化解必须统一起征点的负面影响。”
政策:仍存在调整空间
“目前我国个税存在的基本问题还是在于,按所得项目分项、按次征税,与综合各项所得按年征税相比,存在较多的逃税避税漏洞。”江西省宁都县地税局工作人员李玉秀对记者说。
而统一集团林经理也向记者透露,“公司中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压力并不大,他们的很多收入是以非工资的形式来体现的。全额缴纳个税的大部分是拿死工资的一般职员。”
如此看来,努力改进税收征管手段,积极推进税务部门对个人各项所得信息收集系统以及银行对个人收支结算系统建设,提高对收入的监控能力和征管水平可能是现阶段个税工作的一个重点。
“在国外采取的税务制度也是通过银行的源头扣取,但是种类和数量比国内要完善。在完善税收制度下,只要支付单位通过银行完成支付这一部分收入都是可以自动扣除的。”卢汉龙说。
此前,上海航运交易所总裁张页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指出,“中国目前船员很紧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船员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尽合理。”船员工作的高风险性决定了船员往往工资收入较高,但是由于我国无论行业性质,一律实行统一的个税起征标准,因此,这样的个税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人们从事船员这一职业的积极性。
“这些理应成为我国税收制度改革需要注意的地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