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6日,给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带来同等税收待遇的《企业所得税法》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令人关注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于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被审议并原则通过。从宏观层面看,通过调整税赋关系,改变政府角色、转变政府职能,从而使经济转型得到经济制度上的支撑。对资本市场而言,此次调税不仅可以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而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市场泡沫。
消解市场泡沫
财税专家、国家税务总局原企业所得税处处长徐箐表示,经国务院多次讨论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最先的300多条,精简到最终的定稿133条,定稿后的具体内容,虽然还没有正式对外公布,但据她所了解到的,主要是细化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细则主要遵循了合法规范、接轨国际、便于操作等原则,强调的是可操作性。这些细则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将连同《企业所得税法》一起,成为规范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配套文件。
按照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其余的企业均按25%的普通税率。
申万研究认为,对于内资企业,由于税率从33%下调到25%,税前扣除也将更加优惠,税后利润将明显增加。仅考虑企业所得税率变动的影响,企业税后利润将增加11.9%。从行业情况看,目前实际税负明显高于25%的11大行业税后利润提高的幅度最大。另有市场研究人士认为,所得税率下调至25%将提升2008年上市公司盈利6个百分点,零售、饮料、银行、煤炭等行业受益较大。
此前摩根大通曾有分析报告称,这项新法令最大的赢家是中国的大型国有银行,因为“所得税和收入税目前占其税前利润的近50%,而收入税只有银行需要支付”,这就使得这些银行在承担税负方面尤其吃力。还有一些外国媒体甚至根据中国目前各行业的实际税负水平,列举出中国的银行、白酒酿造及通信等行业将会在以后受益最多。
一家刚刚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通过测算后认为,如果所得税率降为25%,“两税合一”将通过当期应纳税所得和递延税款两项,影响商业银行的所得税费用,即税率下调将减少所得税费用,如果还按照前年的报表数计算,净利润水平将提升0.92%.因此,新税制下的上市公司市值,可能更值得高估。同时,现在市场中存在的结构性泡沫将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消解。
由此可见,虽然银行利润增长并不能达到研究机构测算的增长比例,但调税对于银行业的益处是比较明显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正式实施后,银行股的市盈率水平将会有一定程度下降,从而能够部分消解市场中存在的结构性泡沫。
据悉,《条例》除表现出对国家重点扶持公共设施项目、节能环保项目的明显倾斜外,居民企业投资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超过2年将免税。专家分析,这很明显是在鼓励企业长期持有上市流通股票,限制短期操作。对稳定我国股市、消除泡沫将起到一定作用,对市场来说可以看作利好。
促进经济转型
据悉,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中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草案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
2006年我国的财政收入为4万亿元,2007年的财政收入专家预测将达到5万亿元。但从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宏观经济景气指数预警信号图中看,财政收入已经连续6个月亮起了红灯,过热迹象非常明显。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同时施行。据国家税务总局官员介绍,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降到25%,而且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为20%,对高新技术企业设定了15%的优惠税率等,这些变化将带来减税的效果。据测算,2008年新税法实施当年我国财政减收大约为930亿左右。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新法之后,国家每年减少的财政收入是可以预见的,但长远地看,新税法对于各种类型的企业利润的影响,还是利大于弊。他分析,对外商而言,虽然新税率提高至25%,压缩了他们的优惠空间,但比起28.6%的世界平均水平,我国还是偏低的,因此,不必过分担忧税率调整会影响外资投资的积极性;对国家而言,如果将减收的部分,放在5万亿的大盘子里,国家财政完全可以承受这样的减收代价。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调整可以看作是对中国社会转型、经济制度转轨的一个制度性确认,也是为企业松绑减压、营造良好生存环境,从而增强其活力与竞争力的制度保障。可以预期,这部法律在未来的实施,所释放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将远远不止减让几个百分点的税率问题。而对处于发展期的企业来说,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自身的造血机能;企业发展、百业兴旺,将会做大税基,拓宽政府财路,同时对改善民生就业有非常直接的作用。换句话说,企业压力减轻、活力增加、竞争力增强、就业状况改善,其结果是税基拓宽,政府反而可以征得更多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