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经济学家魏杰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0元的个税免征额仍然很低。他认为,5000元才是一个合适的免征额。
魏杰认为,目前,中国经济流动性过剩直接导致物价不断上涨,这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他认为这个问题的“始作俑者”便是国际收支失衡。
魏杰说,去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顺差达1700多亿美元,外资净流入为700多亿美元,两者相加高达近2500亿美元。面对大量涌入的外汇,央行只能通过增发货币来消化,这就使国内市场上猛增了2万亿的人民币供应量,造成货币流动性过剩。
今年上半年,这个顺差仍在继续加大,1600多亿美元的数字已经快赶上去年全年的顺差了。
这说明形成流动性过剩的国际收支失衡还在继续甚至加重。
“这样一来,国家必须想尽办法,将过剩的货币再‘往回吸’,以调节国际经济收支的失衡。”魏杰分析,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拉动内需是缓解国内经济过热、资金流动性过剩的办法之一。”魏杰说,要拉动居民个人消费,首先要提高他们的收入,收入增加了,消费也就增加了。
魏杰认为,提高居民工资和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提高居民收入的另两个办法。
“把居民工资个税免征额的1600元提高到5000元,这样一来,老百姓手头的闲钱多了,消费能力也就提升了。”魏杰表示,中国老百姓手头有钱,当然就愿意消费。国内的居民拉动消费,产品就不用出口。那么,中国经济的泡沫也就不会破灭。
物价涨得比个税免征额快
“这些年来,物价的上涨与个税免征额的调整太不一致了。”一说起个税免征额,周小姐就忍不住抱怨起来。她说,她和她身边很多朋友都对2000元这个标准不认同。“你看当年定800元标准的时候,物价才多少,800元相当于月工资的10多倍。前两天看报纸,专家们说现在很多城市的平均工资都快到2000元了。”
周小姐在南京工作四年了,由于从事的是文职,两年前月薪从1500元渐渐涨至2000元后,就再也没动过。
尽管目前她仍是单身,但每月工资还是觉得不够用,尤其是今年,物价涨得比较厉害,伙食费涨,房租也涨。
她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2000元的工资扣扣这个扣扣那个,拿到手的只有1700多元。房租每月500元(原来每月450元),伙食费每月500元(有时还得算上额外的应酬),交通费、话费加起来150元,零用加生活用品200元,再添置些衣物,以及有时至少200元的人情开销,一个月实在存不了几个钱。“都说工资会涨,可我做的工作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能保住饭碗就不错了,哪还敢提涨工资的事情啊。”
以人为单位不公平
新的个税免征额确定后,家住三牌楼的老贾也跟着高兴了一阵,可没多久他又开始叹气了。
老贾今年45岁,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每月收入3000元。可是爱人下岗了,身体不好也找不到工作,儿子今年刚考上大学。“一家三口就全靠我这3000块钱工资过日子,以前以1600元为免征额的时候,我就已经要缴税了。如今虽然免征额提到2000元了,可还是要缴税。说实话,我们全家的日子真的过得紧巴巴的。”
老贾觉得个税收得不太合理的是,为何不考虑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呢?他举了简单的例子说,他隔壁住了一对小夫妻,男的拿1800元一个月,女的拿1500元一个月,两人加在一起就有3300元了。“他们一家拿的工资比我们家高300元一个月,可按照新的标准,他们一分税都不用缴,我们家拿得少的却还要被扣。按照家庭来算,这样扣个人所得税实在不公平,我身边有不少人,都是一两个人赚钱养活一家五六口的。”尽管如此,能提高免征额还是让老贾很高兴,毕竟能少缴一点是一点。
2000元仍是对“穷人”征税
标点《听我韶韶》主持人吴晓平认为,新的个税免征额并不合理,5000元的免征额才算合理。
“自觉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也是为了减少低收入者税负,调节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别。但是,今年物价上涨飞速,个税免征额从1600元上调至2000元,上调的这400元对于物价上涨水平来说,只能算得上是杯水车薪。”
老吴追溯历史说,“上世纪80年代,一般人的工资水平在四五十元左右,那时的个税免征额是800元,是工资水平的十六七倍左右,而现在,一般人的工资收入在1500元左右,按同等比例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也应该为1500元放大十六七倍,那就是两万余元。
“现在,高收人士太多了,5000元顶多也只能算得上是个中产人士。”老吴认为,2000元的个税免征额还是在针对“穷人”征税。
个税免征额为啥调这么快?
在曹女士看来,从上次个税免征额从800元调至1600元,到这次的1600元调至2000元,中间似乎只隔了两年时间。“这个频率是不是来得有点快啊?”
曹女士告诉记者,最近这段时间,她也关注了不少有关调整个税免征额的新闻以及评论。
作为一名工薪阶层,调整个税免征额对自己总有好处,可是与其这么频繁地调整,还不如一次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