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个月开始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将进入自行申报阶段,和去年相比今年最新修订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中特别增加了“股票转让所得”一项,不少准备申报的市民面对自己时刻变化的股市资产,究竟如何申报,仍然“吃不透”,打电话向记者询问。
记者昨天专门采访了南京市地税局的相关人士。税务人员介绍说,所谓的股票转让所得就是指在去年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即为申报所得数额,如果为负数,则申报为零。股票转让所得计算起来比较特殊:首先,这次只需申报2006年度卖出的那些股票,其他不管是哪一年买的,只要该年度没有卖出去,不管账面上是盈还是亏,就不用申报所得;其次,股票所得可以盈亏相抵,盈亏相抵所得为正数才申报。比如某人有两只股票,其中一只是几年前高位买的,今年即使股市大涨,但依然涨不到买时价位,卖出时还是亏的;而另一只股票是赚的,这样,申报所得时,可以报盈利减去亏损之后的数额。
举例来说,如果张先生2006年在股市赚了5万元,其他收入为10万元,就要自行申报个税;但如果他在股市亏了5万元,其他收入为13万元,那么其年所得按13万元计算(0+13万),还是须自行申报个税。
另外,对于股民跨年度持有的股票,即使已经上涨增值了,但如果没有交易,就是没有实现所得,可以不用申报。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本人的证件被他人借用,并已经在证券公司开户用于炒股,就要提高警惕。因为如果自身收入加上股市收入超过了12万,就要申报。目前证券已被列为重点检查行业之一。
地税部门强调,个税自行申报工作将于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符合申报条件的纳税人要主动到各市(区)地方税务局申报,同时也可以采取邮寄申报、网上申报和委托申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