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财产拍卖收入将缴纳20%个税 玉器古董均在其中

2007-12-13 11:7 中广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从5月1日起,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财产取得的收入,将开始被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拍卖字画、瓷器、玉器、珠宝、古董等物品都在其中。请看中央台经济之声记者王涛的报道。

  从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发布的通知来看,规定了从5月1日起,作者把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必须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除文字作品外的其他财产,在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再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拍卖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将被免税。

  北京传是拍卖公司的陈经理表示,这是税务部门对现行拍卖收入征税的一项重大改革,虽然公司还没有正式接到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但从其他渠道也已经了解到这个政策。具体的变化是,从原先征收3%的水平上有了大幅度的上涨,肯定会对业务有些影响,可能会引发中间商、委托人对现有拍卖品抬高保价。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今后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应该给纳税人填开完税凭证,并详细标明每件拍卖品的名称、拍卖成交价格、扣缴税款额。

  中央财经大学郭丽君教授认为,不管是拍卖字画、瓷器,还是玉器、珠宝和古董,在成交之后拍卖人就获得了收益,这肯定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但在以前对所拍卖物品的价值认定上有些不统一,所以导致执行的不好。国家税务总局也是认识到这个问题,所以出台了这个新政策,会有效的改变长期以来对拍卖收入征收个税不利的局面,也对规范拍卖市场很有好处。

相关热词: 个税 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