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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成本小幅增加 土地使用税剑指租房

2007-12-6 16:41 新闻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后,每套用于出租的产都要按年缴纳土地使用税。

  近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以下称《规定》)。尽管各区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有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营业性住房必须同握有土地的开发商一样缴纳这一税种,如出租、举办商业等活动的场所,缴纳税款应按土地等级收取。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统计出租用房困难重重,此税收政策难以落实。然而,深圳市已经率先明确表示将营业性用房列入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如果上海也实施这一政策,房东很可能将此笔费用转嫁与租房客。

  税种完善

  实际上,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由来已久。早在1988年11月1日开始,全国就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定额税率,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为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为0.4元至8元,小城市为0.3元至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元至4元。

  信利律师事务所刘福元律师认为,上海的《规定》是对国务院修改条例的落实,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定》要求,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实行按月、季度或者半年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市地方税务局确定。计税的土地面积,对于开发商而言,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对于商品房而言,则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分摊土地面积为准。

  难抑囤地

  尽管土地使用税有了新的提高,但相比地价的上涨却是“九牛一毛”。“打比方,一块占地5万平方米的一级区域土地,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仅150万元,而如今在土地公开拍卖的现场,开发商每次加价也不只150万啊!”天天房展网研究中心主任薛建雄感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也认为,土地使用税新标准难抑开发商囤地热情。“权衡开发商囤地成本与土地价值的上涨之间的比值,很明显,开发商囤地的初衷仍不会改变,因为土地上涨的速度仍远远高于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该人士坦言,“而开发成本增加也必将抬高房价。”

  成本转嫁

  “对个人营业性用房征收土地使用税,或多或少会打击投资客的投资情绪,”上海房地产知名专家杨红旭分析,“尤其是以投机为主的购房则会得到一定控制,但也要看政策的落实情况。”

  按照上海市公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一至六级纳税等级对应的年税额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20元、12元、6元、3元和1.5元不等。比如,出租一套位于中环3级土地等级区域、12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每年大概需要缴纳600元左右的土地使用税。但由于税款相对较低,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即使转嫁到租客一方也不会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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