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将就车船税提高后普通小轿车的具体征税额度,在360至660元的区间,向市民公开征集意见。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表示,在具体税额确定后,本市将在下半年开始征收本年度的车船税。
今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载客汽车每年的税额为60至660元。王纪平昨天首次明确透露,对于普通小轿车,本市将在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实施细则后,在360至660元的区间,通过网站等途径,公开征求市民意见,以确定税额究竟定为多少为宜。之后,本市将在进一步征求专家和发改委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市政府最终确定征收的具体税额。
据悉,此前本市普通小轿车的车船税年税额为200元。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二)拖拉机;(三)捕捞、养殖渔船;(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五)警用车船;(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什么是车船使用税? 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或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和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船、非机动车船,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建国以来,政务院于1951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车船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1973年简化税制后,把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这种税并入了工商税,对个人和外侨以及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车船则继续征收。1984年国有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时,确定对企业恢复征收这个税,同时考虑到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税名不太确切,故定名为车船使用税。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征收车船使用税,有利于运用税收杠杆促进加强对车船的管理和使用,减少盲目购置车船;有利于调节收入;有利于为建立地方税体制,实行按税种划分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