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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中国揭开新一年房地产税费调控序幕

2007-2-5 11:24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各地税务部门2月1日起正式开始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全面清算,征收30%到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

  加上1月1日正式实施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2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1倍的政策,中国新一年房地产税费调控的序幕已经揭开。

  自1994年以来,中国对房地产土地增值税一直实行“预征制”:事前预征,事后清算,多退少补。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只按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征收1%至3%不等的土地增值税。一些房地产企业为避税囤地捂盘待价而售,无形中助推了房价的上涨趋势。

  国家税务总局1月1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月1日起,将对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由“预征制”转为“清算制”。

  有分析人士认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征收将加大开发商的囤地和开发成本,缩减房地产企业利润,这意味着中国进一步通过税收手段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

  事实上,自2005年以来,从央行调息,到“国八条”、“新国八条”、“七部委八条”,以及后来的一些财税金融政策,中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实施了一系列密集而又强有力的调控措施。

  从去年8月1日起,中国所有地税局开始征收房产出售个人所得税,加强以税收手段遏制投机炒房。然而,大城市房价依然在高位运行、“且调且涨”。

  因此,很多百姓并没有对年初出台的这一新政策表现出太大的热情,有的反而多了一份担心。“老百姓关心的是房价,增加开发商的成本不等于房价就会下降”,一位北京市民的话多少道出了其中缘由。更有人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价不但不会下跌,相反开发商可能还会以此为借口提高房价。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也认为,虽然决定房价水平的是市场总需求和总供给,与企业的成本没有直接关系,但该项成本的增加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市场供求状况,起到促进房价上升的效果,除非有其他政策能化解这种作用倾向。

  江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麻智辉则表示,土地增值税清算能够起到相应的宏调作用。他说,清算土地增值税视增值率的大小,采取分段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方式,这意味着开发商的利润越高,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越高,“这必然会导致房地产行业利润率走低”。

  业内人士对此仍持谨慎乐观态度。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李文杰说,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效果取决于税务机关的执行力,投资豪宅、超标房的房地产商可能会被较严格执行;而对于开发经济适用房等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房地产商而言,也许情况不会那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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