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蔡世彦代表建议 征收个税应考虑家庭收入

2007-3-7 10:38 天津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蔡世彦代表建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该考虑纳税人家庭整体收入。

  蔡世彦代表说,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税务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行过程中,从1600元起征点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应考虑实际征收情况的复杂性。为了更能体现公平合理,更好地体现社会的温暖祥和,建议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考虑纳税人家庭整体收入,做到实质公平。如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满足相关条件的,税务部门可退还部分税款;如一家四口,儿子拿工资,老两口没工资,一个孙子上大学,儿子月工资超过1600元,可以考虑减免部分个人所得税。这比一刀切的办法更体现纵向的能力平衡。

相关热词: 蔡世彦 个税 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