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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交易征税难 陶瓷大师要建立税务档案

2007-3-12 8:54 中国江西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名家大师要自行报税纳税了!笔者近日从景德镇市地税局获悉,针对该市陶瓷工艺美术作品,尤其名家、名师作品和个人陶瓷作坊所得税征收存在一定漏洞的现状,税务部门正准备酝酿出台相关的管理措施,以堵塞漏洞。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者要按月定额预缴,在纳税年度终后3个月内自行报税纳税。但是,由于陶瓷作品交易的特殊性,加之税法意识的淡薄,景德镇市有相当一部分的名家名师和作坊主在交易后没有交纳应交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名家名人的报税率不足40%.

  景德镇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对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税务部门采取的是分类管理,民主评税,定额预缴,自行申报,年终结算,重点检查的原则。但陶瓷作品尤其名家作品交易的私密性较大,造成了漏洞存在。今后税务部门会制定相关专门措施以加强监管,为他们建立个人专门档案,按照职称、级别等不同类型建档,对其作品交易和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作品的转让所得实施动态管理。

  此外,税务部门会加大对违法透漏税的处罚力度,对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未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的个人,要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不自报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不但要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还要并处50%以上到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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