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二手房转让所得也需进行个税申报

2007-4-2 8:54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转让二手房往往会使原房主得到一笔不小的收入,但很多个税申报者可能并不清楚,房屋转让收入也应计入个人年所得总额,并进行个税申报。

  天津市民张洪峰先生打入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热线电话咨询:去年10月出售自住房屋一套,自购买日至售出日已经5年以上,是否需要对转让收入进行个税申报。工作人员解释说,此类情况可免征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但仍需将转让收入计入年所得总额。如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就需要进行个税申报。

  税法专家介绍,在此次个人年所得额计算中,二手房转让收入也应计算在内,但由于各地政策差异,应纳所得税额可能略有不同。以天津为例,5年以上的二手房转让,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出售未满5年的住房,则会在房屋转让时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南京市民丁剑先生为例,其去年出售的家庭非唯一住房原价值5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70万元。由于房屋转让时未满5年,就要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35000元(70万元×5%)和个人所得税33000元。

  丁先生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其年房屋出售收入=(700000-500000-35000)=165000元;其年所得总额=年其他所得额+165000元;住房转让应纳税额=住房转让应纳税所得额×20%=165000元×20%=33000元。

  专家介绍说,由于房屋原价值估算起来比较困难,在实施过程中,也有部分地区只对转让收入全额征收一定比例的所得税。

  税收工作人员提醒,个税申报目的之一在于掌握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状况。如果个人住房转让手续已经办理妥当,并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额,此次个税申报不会出现补缴情况,但纳税人也要将房屋转让收入计入个人年所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