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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个人财产拍卖个税 5月拍卖市场首遇冷

2007-5-19 10:37 大众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从5月1日开始,山东省开始对个人财产拍卖征收20%个税。记者5月16日从济南市各拍卖行获悉,由于担心个人拍卖品被过度征税,不少市民纷纷赶在“五一”前抢拍手中拍品。与往年“五一”后拍卖市场相比,5月以来,我省拍卖市场首次遭遇冷场。

  随着近几年拍卖收藏市场的逐渐升温,拍卖所得收入占到个人财产的比例越来越大。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规定个人转让书画作品、古玩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取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济南市拍卖行一位资深拍卖师告诉记者,从“五一”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征个人拍品所得税开始,拍卖市场就遇到一场历史性的“灾难”,济南拍卖市场也受到了波及。半个多月的时间内无一个人委托拍卖行拍卖个人财产,还有部分委托拍卖的个人,不但延迟了拍品的拍卖时间,甚至采取撤拍以观察个人拍品征税后的相关具体情况。

  据介绍,山东艺术品拍卖市场当前并不景气,我省近200家拍卖公司中,从事文物拍卖的并不多。业内人士证实,进入5月份以来,济南市各大拍卖行尚未进行一笔拍品交易。目前政府部门、拍卖机构、市民等各方都在观望。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无疑会对拍卖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大多数藏家可能会另辟途径,选择私下渠道进行交易,或将投资收藏转为纯收藏,拍卖行竞争将更为激烈,拍品征集难度更大。”即使通过拍卖,卖家为了减少损失也会要求提高拍卖底价,将损失转嫁给买家,这样一来,藏品的交易成本将大大提高。另外,卖家可能要求拍卖行为他们提供避税渠道,或者降低拍卖佣金,这些对拍卖行业都提出新的考验。

  另外,不易确定收藏品的原价值,也增加了所得税计算的困难。有些收藏家提出疑问:祖传或赠送的藏品,如何计算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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