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中部六省增值税转型试点将启动 河南5城市入选

2007-5-20 16:38 中原网讯 【 】【打印】【我要纠错

  自7月1日起,国家将在中部六省的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8个行业中进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我省的郑州、洛阳、焦作、平顶山、开封等成为试点城市。这是记者昨日从我市税务部门获得的消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继东北老工业基地率先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中部六省成为第二批该项改革试点的地区。

  2004年7月1日起,国家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截至2006年年底,试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增值税121.9亿元,共抵扣增值税90.62亿元。该项政策的实施,对拉动投资、鼓励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起到了促进作用。

  此次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行业为试点城市中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行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上述行业年销售额占其同期全部销售额50%(含50%)以上的纳税人,可称为从事上述产业为主的纳税人。

  另据悉,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必须是符合科技部有关规定的范围并符合其他认定条件,取得省级科委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以及生产的产品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的纳税人。

相关热词: 中部 增值税 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