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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网上交易也应交税 目前鼓励不强制

2007-6-5 17:28 中国经济周刊 【 】【打印】【我要纠错

  点点鼠标就能开店对很多人来说已经不陌生,但“网上开店也要去工商注册、税务交税”对很多人来说却是新闻。

  自从5月24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以来,激烈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得到平息。实际上,广大网上店家所计较的并不仅仅是一张工商执照的有无,让他们不安的是一笔巨大的税务数字。

  网上交易“漏税”有多少

  目前国内最大的个人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的数字显示,淘宝的注册用户已经超过2200万,目前每天的成交额超过4700万。根据易观国际的统计数字,去年淘宝全年交易额为80多亿;而淘宝今年第一季度的交易额已经超过30亿元。

  “估计今年淘宝全年交易额是160亿元,加上易趣等其他网站的网上交易额,估计今年网上开店的总交易额为230亿元左右。”淘宝网新闻发言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网上交易依然适用于现有的税收政策,即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也要缴纳4%的增值税。”税务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网上开店销售货物,也应开具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而《中国经济周刊》致电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司,求证目前网上开店的个人是否有过工商登记,回答却是否定的。

  以这种情况,如果按4%的税率计算,今年我国网上交易的“漏税额”更是将达到9.2亿元。

  “不管是用什么方式经营,只要经营有收入,都应该纳税,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目前网上交易在税收管理上确实存在一些漏洞,从税务局方面讲,比较难以发现和掌握税源;而纳税源也不去直接申报。相对B2B(企业到企业)、B2C(企业到用户)而言,C2C(用户到用户)是目前比较难以控制的部分。”国税总局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要培育壮大 不要杀鸡取卵

  浙江省永康市的张凯峰是去年9月到淘宝网上开店的,代理销售迷你摩托车。“我销售的迷你摩托车产品是朋友的工厂生产的,给我的是出厂价,现在每个月的销售额有七、八千元,纯利润三千元。”张凯峰向记者说起他网上开店的收益,满足之情溢于言表。

  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在网上开店也要缴税时,张凯峰则显得有些诧异:“我对网上开店还要缴税不太清楚,开店近一年从来没有缴过税,也没人让我缴税。”

  如果按张凯峰每月销售额8000元计算,一年销售额是96000元,即使以中转商的身份计算,张凯峰也要缴纳增值税3840元。而像他这样的网上开店的估计人数在百万以上。

  “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网上交易必须缴税。如果让这些网上开店的店主强制注册缴税,他们绝对不干。当这个市场做大做强之后,再去规范缴税的问题都来得及。”淘宝网相关人士向记者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现在让一个小孩搬石头,至多也只能搬一公斤的石头;如果把他养大变成二、三十岁的壮汉,即便一两吨的重量都能搬得起来。

  《中国经济周刊》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了解到,根据今年1月17日CNNIC发布的第1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内地网民总人数已达1.11亿人,中国网上购物人数占上网人数的24.5%.“50%为一个相对成熟的临界点。目前中国网上购物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C2C是个新兴市场,需要引导和规范。”淘宝网公关部一位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阿里巴巴公关部陶然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市场发展最成熟的美国尚未强制实行网上交易参与方的审批,还处在起步阶段的中国更应放开市场。不收税带来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及其解决的就业机会,以及其他的周边利益,“远远要比收税带来的利益大得多。”

  记者随即采访了税务部门的业内资深人士,一种普遍的观点是,目前国家对电子商务的态度是培养市场,而不是杀鸡取卵。但未来工商注册是一种必然,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店主会自觉自愿地去工商注册,否则会带来很多麻烦。

  商务部称:《指导意见》就像“文明公约”,鼓励而不强制

  对于引发争议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商务部负责征求意见的联系人朱炼表示:“这次的误解主要集中在C2C模式的个人网店需强制工商登记注册上。事实上,我们的建议是推荐性、指导性、鼓励性的,没有强制规定,就像是《文明公约》一样的,旨在鼓励人们去遵守,而不是强制人们遵守。”

  “商务部的出发点是好的。个人网上交易是一个新兴市场,目前还有很多不到之处,比如诚信体系不完善等。有了相关国家部门的规范、指导,个人网上交易市场才能持续、稳定地发展。”淘宝网公关部相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商务部把指导意见放在网上公示,主要是征求大家的意见;而此前,商务部在意见起草的时候也咨询过淘宝等个人网络交易平台的意见,这都充分说明了监管部门的开放、开明态度。

  阿里巴巴公关部陶然表示,“商务部的指导意见,主要是针对C2C,是建议人们去工商登记。中国的电子商务还处在高速发展的势头,如果现在提出收税,会遏止很多人的积极性,进而损失周边的利益。这其实是因小失大。”

  对小额交易征税目前“得不偿失”

  记者浏览淘宝、易趣等网站时发现,网上卖的物品大多是衣服、首饰、旧汽车、旧电脑之类的小额交易,很少有大额交易。

  “做网上开店生意的那些人本来也不富裕,养家糊口挣俩小钱也不容易。如果能够通过网上开店解决他的就业、吃饭问题,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税务部门的一位相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

  而“B2C和B2B大规模交易的偷税在网上产生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在网上有大规模的交易,一方面,在工厂进货环节就会体现出来,工厂要交增值税;另一方面,厂家给客户产品都要开发票,否则财务上也不好控制,货哪去了?钱给谁了?一般的企业都不会没有帐目。”

  他还表示,C2C的漏税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个问题反映出我们是抓大事还是抓小事;是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抱西瓜还是拣芝麻。很明显,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他表示,大规模的交易必须是大规模的货物,而像房地产、汽车、股票等大交易都不可能完全通过个人网上交易实现。买一辆新车,需要开发票、办保修、上牌照、上保险等一系列环节,而这一系列环节不只是税务总局在控制。“如果只是在网上交易,汽车办不了保险,没有保修,上不了牌子,谁愿意冒这种风险。”

  他同时强调,税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其独特的规律,和银行、保险、企业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货从厂里出的,钱从银行提的,即便是网络出现了大规模的交易,也都从源头上控制住了,“税务部门主要控制好货源和资金流,就能堵住税收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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