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北京地税局重申:商家不开发票消费者有权拒付款

2007-7-31 11:8  【 】【打印】【我要纠错

  地税局提供的消息说,今年第一季度有奖发票共“刮”走1400多万元。市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主任于燕平提醒消费者,市税务局今年开始实行有奖发票即开即兑,只要消费之后消费者就有权获得发票。如果不给开具发票,消费者有权拒付款项。

  针对部分餐厅拒绝兑付100元内的发票奖金的问题,她解释说,国家没有法律法规强调兑奖,如果消费场所不给兑奖,消费者可以拿着发票到税务机关的任何一个兑奖窗口现场兑付。

  据透露,每年市财政有奖发票奖金的拨款是3000万元。2002年中奖率低,最终发票中奖金额为1000多万元。去年本市增加了中奖率,共支付中奖金额5000多万元,把前两年没有兑的奖金在去年兑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