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深圳将清算土地增值税 二手房转让按评估价征税

2007-7-18 15:51 深圳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深圳将清算土地增值税

  二手房转让按评估价征税,相关政策9月前出台

  面对房价高企,深圳税务部门拟用税收杠杆平抑房价。昨天下午,深圳市地税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副局长章家寿就物业税、二手房转让按评估价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房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章家寿介绍,对二手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并非新政策,从1993年起,国家就出台了这一政策。但由于实际执行中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相关法规并不完备,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出现了大量“阴阳合同”,合同价与实际成交价之间存在很大差别,偷税漏洞很大。因此,我市加强二手房转让税收征管只是对已有政策的重申。

  章家寿透露,相关征管政策有望在9月前出台。征管的首要手段,就是对不诚实的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做好了相关准备,通过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将该交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税额如实收缴入库。

  章家寿同时介绍,2005年11月,我市开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土地增值税。由于土地增值税要按照房地产买卖中的增值率计算,依据其增值率分别适用30%~60%的税率。而在建楼盘无法核算出真实的增值率,因此,我市采取按0.5%至1%税率预征的办法,待楼盘卖出后再认真计算出增值率,并按照相关规定清缴。

  据透露,我市正在制订的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办法,目前已进入最后阶段,同样有望于9月前出台并实施。该办法实施后,税务部门将对已经售完的楼盘进行清算,对比预征税款,多退少补。届时,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的,也将据实征收土地增值税。因存在计算上的困难,我市拟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采用根据交易额确定征收率的方式进行征收。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物业税,章家寿介绍,物业税具有调节性质,拥有的应纳税财产越多,要交的税就越多,可以使囤积住房的现象得到缓解。深圳是物业税调查研究和草拟相关规定阶段的试点城市,目前,物业税正在紧锣密鼓地调查研究之中。物业税只是暂时借用的一个名称,是一种财产税性质的税种。将面向财产所有人征收,随着时间的推移,三五年要对财产评估一次,并按照评估价值征收。

  章家寿称,通过税收调节经济发展是税收的重要职能之一。执行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完善征管措施,不能直接对房价高低产生影响,但在抑制房价方面可以发挥间接影响。比如对二手房转让按评估价征税,该征的税款都要征上来,可以一定程度遏制炒房,进而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