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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物业税是温柔的长效之策 并非救急之策

2007-8-27 8:43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7月27日,针对目前部分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持续快速攀升的问题,近日发改委报告建议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典型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促进住房供给的有效释放。此外,建议把目前的期房销售制度,改为现房销售制度,并对居民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采取抑制性的金融政策。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提出了7点建议,其中第一条是,建议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此前,国家发改委课题组也建议,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8月23日《信息时报》)在中国房地产协会和国家发改委课题组相关人士眼里,物业税俨然成了解决高房价问题的救命稻草。的确,开征物业税是大势所趋,不但能将闲置房产挤向市场以增加住房供给和抑制需求,来放缓房价上涨步伐,还能治疗“空置率过高”的顽疾。

  但包括开征物业税在内的所有财税政策都是温柔的长效之策,并非救急之策。固然,物业税是楼市调控不可或缺的策略,但把一个单一税种功能如此放大,明显是不符合常识的。况且,物业税出台是一个复杂的程序,用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的话说,就是物业税需要制度、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条件,还需积极研究。

  解决楼市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出台物业税固然重要,但并不能解决楼市之“急”,甚至可以说,精简房地产部分税费更有现实意义,因为我国房地产三级市场上的税收几乎是世界上税负最重的,上百项税费也是房价居高不下的主要成因之一。而要想解楼市之“急”,必须从供需上着手。从供应角度而言,如果地方政府能放弃部分利益,促进土地、一手房和二手房集中放量,必将影响房价。从需求角度来说,如果将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到五成甚至更高时,房价涨幅必然应声而降。

新京报

  相关专题拟征大户型保有税高房价难逃一劫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攻击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

相关热词: 物业税 房价